各村(社区),镇属各有关部门:
《潘家庄镇推进兴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暨“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工作落实。
中共兴仁市潘家庄镇委员会 兴仁市潘家庄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9日
潘家庄镇推进兴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
城市暨“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创建和“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提升,全面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根据《中共兴仁市委办公室 兴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仁市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暨“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2023—9)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徐麟书记在黔西南州调研和李炳军省长在兴仁调研时的指示和工作要求,按照省、州、市决策部署,以兴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暨“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为契机,紧紧围绕兴仁“贵州铝都”“薏乡新城”发展定位,不断完善全镇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改善村容村貌,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积极营造文明和谐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加快实施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推动基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基层治理水平不断提高,群众文明素质持续提升,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助推兴仁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三、组织保障
为确保高效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潘家庄镇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暨“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 涛 镇党委书记
杨 旭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 涛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高 林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石 鸟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 波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陈 震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岑 勇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刘博亚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潘家庄派出所所长
叶 灏 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雷 渝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庞 林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谭绍益 镇和谐工矿区建设管理主任
韦吉庄 镇人民政府三级主任科员
王寿伦 镇人民政府四级主任科员
张旭云 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白品良 市财政局潘家庄分局局长
成 员:王 燕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四级主任科员
廖 伊 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人
邱太江 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令狐瑜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胡兴莲 镇乡村振兴办负责人
姚 创 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
白忠超 镇安监办、环保站负责人
刘成阳 镇综治中心负责人
王昌旭 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
何礼青 镇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
广禹超 镇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白朝金 镇中心学校校长
叶家江 潘家庄自然资源所所长
邹佳全 潘家庄农商行负责人
黄成波 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刘 斌 水务站负责人
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第一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文明办,高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波、叶灏、王燕、沈晶晶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镇党政办、镇文明办、镇环保站全体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暨“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项工作,拟定需要由领导小组研究推进的事项等。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内容
坚持问题导向、价值导向、目标导向,突出重点工作任务,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坚持创建为民,全镇动员、全民参与,以辖区村容环境、基础建设、镇域绿化发展为重点工作,实施工作计划,全面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助力兴仁市顺利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一)坚持规划引领,抓好系统谋划
1.开展违法图斑整改。调整充实全镇违法图斑整改工作专班人员力量,进一步核实核准违法事实,加大思想引导、政策宣传、法治教育工作力度,坚持依法执法、规范执法、科学执法,积极消化存量,严防增量,对市级反馈的76条违法图斑进行再研究分析、再安排部署,制定完善整改方案,逐一细化整改措施,强化统筹与调度,确保按时限高质量完成市级反馈违法图斑整改案件。(牵头领导:庞林;责任单位:各 村<社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
2.严格群众建房和工程项目用地审批。坚持群众建房用地逐级审批制度,加大对群众建房用地申请、工程项目用地申请的现场调查,详细核实土地性质、土地属性、拟建设规模、拟占地面积等,把好“第一道关口”,并逐级上报审批,按照谁签字、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压实镇级、村级及相关工作部门的责任。对符合条件的群众建房审批申请,经过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统一安排在村民住宅建设区内进行建设,实现农民“预向找地”建房向村集体按规划及宅基地管理制度规划审批建房的转变。(牵头领导:雷渝、庞林;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项目办)
3.开展农村违规占地建房排查与整治。进一步制定完善乡村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坚持“一户一宅”制度,加大农村违规占地建房行为的排查力度,建立排查台账,核实核准是否属于违规占地建房行为,经核实后,确属于违规占地建房的要及时纳入问题整改台账,及时打招呼和宣传政策,严格按照程序依法开展整治工作。(牵头领导:王涛、庞林;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项目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坚持示范引领,推动先行先试
1.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坚持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道路,常态化开展路面巡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影响群众生活出行、破坏乡容乡貌问题,鼓励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道路管理,增强群众爱路、护路、净路的责任意识。对重点路段进行修缮提升,合理规划建设停车场,在适当路段、空闲场所科学规划停车位,倡导有序停放、规范停放,解决路段乱停车的问题。(牵头领导:陈震;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项目办、安监办)
2.打造美丽乡村示范带。充分利用宅前院后的闲置土地开展“三小园”(小菜园、小花园、小果园)建设,同时兼顾连片治理的要求,发挥“一线穿村”优势,按照干净整洁、美丽宜居、特色精品三个基本标准,重点打造鸡场坪村至接布厂村美丽乡村示范带;发挥现有资源优势,加大投入,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到2025年打造五条特色示范带(高速出口至放马坪景区、高速出口至蓝莓基地、高速出口至月琴广场、西北环线至柚子基地、西北环线至下溪村白家冲乡村振兴文明创建宣传项目点、西北环线至红三军团宿营地),促进形成乡村旅游新业态。(牵头领导:杨波、岑勇;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党政办、文明办、项目办、自然资源所)
3.开展省级文明村建设。深入挖掘乡土文化内涵,聚焦整合坪寨村现有优势资源,对标对表省级文明村有关要求和标准,加大谋划和推动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高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确保如期将坪寨村打造成省级文明村,并以省级文明村为带头示范,加快推动其他村文明村建设力度。(牵头领导:杨波、雷渝;责任单位:坪寨村、党政办、文明办、项目办)
4.推动旅游景区提质增效。围绕旅游市场监管、设施完善、行业服务、卫生环境等重点内容,深入开展旅游服务提质增效“六心”行动,着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本服务水平,推动放马坪景区达到文明创建标准。(牵头领导:杨波;责任单位:黔西南州山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文明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坚持制度引领,确保常态长效
1.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坚持群众主导地位,积极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提高群众参与率。(牵头领导:杨波;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党政办、文明办)
2.发挥村规民约约束引导功能。将文明家庭创建、人居环境整治、家庭文化建设等写入村规民约,发挥村规民约约束引导功能,深入开展文明家庭评选、人居环境“红黑榜”评比、文明积分兑换等活动,提高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牵头领导:杨波;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党政办、文明办)
3.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队伍建设。发挥村级公益性岗位、保洁员作用,配强配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队伍,探索试行农户“门前三包”、设立“村庄清洁日”等制度,不断提高村民维护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牵头领导:杨波;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党政办、文明办)
(四)实施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
1.制定专项实施方案。聚焦农村问题户厕,紧紧围绕2013年以来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建设的农村问题厕所,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结合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规划,制定农村厕所革命专项实施方案,明确年度任务、时间节点、资金安排、保障措施等,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牵头领导:雷渝;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项目办)
2.稳步推进问题户厕整改。加强各村(社区)问题厕所排查和整改,采取新建、修缮等措施,加快问题厕所整改进度,加强过程管理,全面掌握进度,及时跟踪问效,确保建成一个、移交群众使用一个、整改完成一个。(牵头领导:雷渝;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项目办)
(五)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
1.壮大农村保洁员队伍。建立健全村(社区)保洁员配备机制和村庄保洁制度,按照每100户设置1名保洁员的标准,及时配齐村庄保洁员,逐步壮大农村保洁员队伍,并严格督促保洁员认真履行职责。(牵头领导:叶灏;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文明办、人社中心)
2.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户分类、村(社区)收集、镇转运、市处理”模式,科学投放垃圾收集箱、配备垃圾清运车,发挥垃圾中转站作用,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全覆盖,收运处置能力不断提升。(牵头领导:雷渝;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项目办)
(六)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
1.提升污水治理能力。推进镇、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发挥小城镇污水处理厂作用,提升污水处置能力,加快实施村级污水治理项目,加快农村污水收集管网入组入户建设,不断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牵头领导:雷渝;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项目办)
2.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由包保河(库)长统筹,加大日常巡河(库)力度,加大河(库)“四乱”问题整治力度,推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协同治理。(牵头领导:岑勇;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七)实施美丽村庄清洁专项行动
1.推进“拆旧拓新”。坚持科学规划、精细整治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有序推进“拆旧拓新”工作,以现有村庄航拍图、地籍图(地形图)、规划图等为基础,以村为单位,对全镇农村建筑逐户排查、登记造册,逐一分析研判、分类处置,对具有保护价值和传统风貌保持完好的建筑,因地制宜加以保护利用。对“残垣断壁”、老旧破危房、问题厕所、杂乱搭建、违章搭建等不符合规划的建筑物进行拆除腾退,有序规划腾退出的土地用途,逐步消化老旧破危房和历史存量违建。(牵头领导:雷渝;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项目办)
2.加强村庄风貌建设。因地制宜,加强村庄风貌建设,通过建新房、通新路、植新绿、蓄新水等模式,做到“宜建则建、宜耕则耕、宜绿则绿”,实现土地利用效益最大化。(牵头领导:雷渝;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项目办)
(八)聚焦农贸市场整治
1.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全镇农贸市场(集贸市场、菜市场)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农贸市场内部乱堆乱放突出问题,做到市场分区合理、划行规市、标牌规范、功能齐全,确保市场内环境干净、整洁、有序。(牵头领导:庞林;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开展占道经营整治。开展高速出口周边流动摊点占道经营、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顽瘴痼疾整治行动,合理规划个体商户经营场所,全面盘活潘家庄镇“精品一条街”门面资源,助推经济回暖升温。(牵头领导:雷渝、庞林;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项目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九)聚焦“飞线”治理
1.开展“飞线”排查治理。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飞线”排查,采取架空线缆、空中飞线剪除、飞线下地下管道等处理方式,着力解决“空中蜘蛛网”问题,切实提升村容村貌,消除安全隐患。(牵头领导:陈震;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安监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开展“飞线充电”隐患排查。对全镇范围内的电动车辆进行排查和登记,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引导,提高村民对“飞线充电”危害的认识,督促村民做好防护措施。结合群众需求实际,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在全镇范围开展“充电桩”建设,到2025年力争实现村(社区)“充电桩”建设全覆盖。(牵头领导:陈震;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安监办)
3.开展交通秩序及无牌电动车整治。深入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聚焦文明创建堵点问题,全面排查辖区内未上牌电动车,依法依规采取治理措施,集中对酒驾、醉驾、超员、超载、闯红灯、开车接打电话、不戴头盔、乱停乱放、随意掉头、变道、不礼让行人、不走斑马线等行为进行整治,确保文明出行落到实处。(牵头领导:陈震;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安监办)
(十)聚焦基础设施更新和基层治理能力提升
1.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对全镇主次干道标识标牌标线等进行摸底排查,认真对照文明乡镇、文明村创建标准,着力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定期做好维护管理,使各项功能更完善、交通更便利、环境更优美,推动村容村貌和品质全面提升。(牵头领导:雷渝;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项目办)
2.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深入开展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提升行动,科学合理设置果皮桶、垃圾转运箱,持续规范垃圾清运秩序,重拳出击大力整治占道经营、乱摆乱放、违规张贴广告、非法行医、非法上访等乱象,加强基础设施管理维护力度,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分片区开展日常巡查,确保各项设施正常运转;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倡导和谐和睦的邻里关系。(牵头领导:雷渝;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项目办)
(十一)聚焦志愿服务和群众文明素养提升
1.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加大志愿者队伍的建设,提升志愿服务质量,紧紧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贫困户等方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宣传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环境保护、邻里互助、社会治安、健康教育、法律援助等。(牵头领导:杨波、岑勇;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党政办、文明办、社会事务办)
2.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养。紧紧围绕文明条例进千家目标,以11个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为单元格,组织开展文明行为相关条例大学习、文明创建大比武等活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到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家庭创建中,让广大群众在参与中不断提升文明素养,持续凝聚创建文明城市的磅礴力量。(牵头领导:杨波;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党政办、文明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切实加强对文明创建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统筹,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做到分类指导、分布实施、层层推进。加强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党政负责、村(社区)主抓、部门配合、条块结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精准对标,重点突破。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文件要求指导创建工作实践,坚持问题导向,以群众关注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作为突破口,在方法方式上勇于探索、敢于创新,着力在重点区域、重要环节、重大问题上取得突破。
(三)依靠群众,打造特色。把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共享成果贯穿文明创建工作的始终,动员和发动群众投身文明创建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从群众普遍关心的,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入手,切实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和满意度。继续加强“文明潘家庄”建设,提升群众的认同感,打造和擦亮镇域品牌。
(四)督导问效,压实责任。完善文明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日常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层层压实责任,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难题进行全面梳理,逐一进行攻克,确保文明创建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及时总结,加大宣传。善于总结文明创建、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提升质量和成效,及时宣传和推广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开展环境保护、植绿护绿、扶贫帮困等公益活动,充分利用宣传车、广播、横幅、宣传栏等宣传载体,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等内容纳入宣传重点内容,努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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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家庄镇党政办公室 |
2023年3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