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波

姓名:杨 波

职务: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领导分工

协助镇长负责耕地保护。分管地质灾害、卫片执法、两违清理自然资源(含土地手续审批、土地确权)、宅基地审批、设施农用地审批、不动产登记、国土空间规划等工作。挂点指导王家寨村、褚皮田村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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