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预案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把森林草原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合马马崖镇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救援人员的安全。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处理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3.属地管理,先期处理。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所在地的村(社区)先行组织扑救处理。
4.积极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草原火灾的严重性,所需动用的人员力量,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5.反应快速,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草原火灾险情,建立健全高效的指挥体系。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三、工作专班与职责
成立马马崖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班 长:丁宪民 镇党委书记
梁正相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班长:王 彪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刘 雄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何忠祎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启花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犹立银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黔琛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成 员:李锡瑞 镇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人
吴明春 镇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韦琪琪 镇纪委办公室负责人
保黎露 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人
李欣远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杜相达 镇党务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
宋学美 镇综合治理服务中心负责人
陈永彪 镇中心校负责人
杨 旭 镇卫生院负责人
周洪贤 镇司法所负责人
罗大喜 马马崖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各村(社区)支书、驻村第一书记
工作职责: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研判火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信联系,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工作;负责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工具、装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相关工作完成后,该专班自行解散。下设地空协调指挥组、现场扑火组、警戒组、群众撤离安置组、后勤物资保障组、医疗保障组、信息报送及舆情监测组、火灾责任调查组、纪律督察组九个工作组,具体分工如下:
1.地空协调指挥组
组 长:梁正相 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何忠祎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李欣远、李锡瑞、查方胤
主要职责:通过地面巡查、无人机监测等地空结合方式,及时开展火情监测,综合分析研判,统一调度地面和空中扑火力量,确保火灾扑救工作协同作战。
2.现场扑火组
组 长:王 彪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刘雄、何忠祎、李启花、张黔琛
成 员:从镇属各部门抽派39名男性干部组成,按照三个小组进行编排,下设救援一队至七队及消防车保障队,各救援队成员由小组长统一调度指挥,具体编排如下。
第一小组组长:刘 雄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救援一队:查方胤(队长)、邹富维、马先德、罗志强、罗雪鹏
救援二队:王云(队长)、杨明清、刘忠亮、张航、孙孝江
救援三队:万林(队长)、单剑锋、杨朝华、杨德江
第二小组组长:张黔琛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消防车保障队:李锡瑞(队长)、骆勇、刘德录、杜相达、敖文江
救援四队:马先祥(队长)、张永松、代安民、周兴福、覃德健
救援五队:张祖佑(队长)、王万军、陈进、罗启龙、张玉川
第三小组组长:何忠祎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救援六队:叶俊(队长)、王为浩、蒙常赖、庞生武、刘大华
救援七队:李欣远(队长)、敖正高、朱儒敬、吴泌宏、罗灯
工作职责:坚决服从马马崖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专班发布的指令,负责森林草原火灾现场处置工作,做好火情观测,组织扑火组人员赶赴指定位置,开展森林草原火灾清除、隐患排除、实施救援等工作,扑灭火人员要令行禁止、服从调度。
3.警戒组
组 长:刘 雄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副组长:张鼎梁
成 员:马马崖镇派出所全体干(辅)警、警务助理
主要职责:根据火情发展态势,及时在火情发生区域设置警戒线,限制无关人员进入;维护火情现场及周边区域秩序,加强治安管理,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协助群众撤离安置组进行人员撤离。
4.群众撤离安置组
组 长:王 彪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张鼎梁、宋学美、叶 俊
成 员:王 云、马先德;涉及火情村(社区)支书(主任)、各村专业化管理干部。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动员和组织火灾危及区域内的群众进行安全撤离,做好撤离群众的安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资和生活保障;向群众传递火情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群众情绪安抚工作。
5.后勤物资保障组
组 长:李启花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副组长:吴明春、保黎露
成 员:镇党政办、镇党建办全体工作员(编排救援队伍人员除外)
主要职责:负责车辆调配、现场扑火人员的餐饮保障及临时指挥点的准备、紧急庇护场所的清理等工作,及时发放救灾物资。
6.医疗保障组
组 长:王 彪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杨 旭
成 员:镇卫生院人员3名
主要职责: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区医疗救护、伤病员救治、转运及卫生防疫等工作。
7.信息报送及舆情监测组
组 长:李启花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副组长:吴明春、保黎露
成 员:镇党政办、镇党建办全体工作员(编排救援队伍人员除外)
主要职责:适时掌握现场火情,对接上级部门及时做好火情报送;做好宣传引导,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化解不实舆情。
8.火灾责任调查组
组 长:刘 雄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副组长:张鼎梁
成 员:李欣远、派出所干警
主要职责:做好火灾起因调查工作,加大火灾执法、查处力度。
9.纪律督察组
组 长:犹立银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组长:韦琪琪
成 员:镇纪委办全体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对防灭火工作中履职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人员开展追责问责处理。
四、预案的启动实施
(一)启动情形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接到火情报告后,如属以下情况之一的,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镇工作专班批准后启动本预案。
1.火场跨镇、村交界地段的;
2.森林草原受灾面积在2亩以上的;
3.重点造林工程及镇林场发生的森林火灾;
4.严重威胁村庄、居民区的;
5.连续燃烧2小时尚未扑灭的;
6.发生扑救人员伤亡的;
7.其他需要镇级支援的森林草原火灾。
(二)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基本内容
1.具体地点;
2.起火时间,已燃烧时间,起火原因;
3.起火地森林、草原资源和植被情况;
4.现场风向、风速;
5.现场组织指挥人员和扑救力量。
(三)处置程序
1.值班人员接到森林草原火情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镇工作专班,镇工作专班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科学有序地开展扑救工作;
2.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火情登记,及时掌握火情动态;
3.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接到需启动本预案的七种重大森林草原火灾事故报告后,立即向镇工作专班和镇党委、政府报告;
4.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按照镇工作专班指示,立即做好应急准备,并根据火场情况拟定处置方案;
5.若扑救过程中遇道路改造可能导致交通阻塞的,除施工方采取紧急措施保证畅通外,必要时徒步赶赴火灾现场;
6.工作专班及时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处置方案,由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向火灾发生地的村(社区)下达执行,并由相关领导组织实施;
7.对重特大或影响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应成立调查组,查明事故起因,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由镇党委、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五、信息报告和处理
1.镇工作专班应在发现火情1小时内详细准确地将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扑火力量及设备,现场指挥负责人及联系方法,火情动态,发生地森林草原资源、道路交通、河流水系、地形地貌状况,火灾现场气象情况报告兴仁市森防办。
2.当发生镇外火灾烧入或镇内火灾烧出辖区的情况时,镇工作专班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通知相关镇工作专班共同研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