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马崖镇2023年至2024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

马马崖镇2023年至2024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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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预案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合马马崖镇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救援人员的安全。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处理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3.属地管理,先期处理。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所在地的村先行组织扑救处理。

4.积极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草原火灾的严重性,所需动用的人员力量,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5.反应快速,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草原火灾险情,建立健全精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三、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成立马马崖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镇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长:丁宪民  镇党委书记

梁正相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苏仕洪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龚启祥    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何忠祎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罗亚琳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启花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罗启龙    市财政局马马崖镇分局局长

杨笃伟    镇人大副主席、四级主任科员

雷文虹    百德中心派出所副所长

   员:吴明春  镇党政办负责人

李乃文    镇党建办负责人

杨德江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李锡瑞  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负责

龚茂峰   马马崖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代安民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陈登放  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杜相达    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

周洪贤   马马崖镇司法所负责人

周兴卫    镇乡村振兴办负责人

马先祥    镇退役军人事务服务站负责人

罗应鑫    镇中心校校长

    镇卫生院负责人

各村(社区)支书、驻村组长

工作职责: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研判火情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信联系,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工作;负责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机具、装备及求援物资快速运输;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镇指挥部下设扑救工作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舆情管控组、火情调查组,具体分工如下:

1.扑救工作组

长: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副组长:何忠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笃伟镇人大副主席、四级主任科员

员:李锡瑞、刘德录、杨德江、吴泌宏、朱儒敬、王军、杨明清、代仕福、余学红、陈登放、马先祥、张  航、周兴卫、王明华、张玉川、庞宁宁、罗雪鹏叶  俊各村(社区)全体专业化管理干部、护林员

责:负责清点到场人员,组织开展现场火灾扑救工作;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向镇指挥部报告火灾扑救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落实镇指挥部临时交办的工作安排,做好火场清理、火场看守等工作。确定无余火后,安排专人留守火场2小时以上,经检查确认无复燃现象后,方可撤出。

2.后勤保障组

长:龚启祥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副镇长:李启花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员:吴明春、李乃文、查方胤、董沙沙、吴其蓉、王乾莹、徐洪远

责:根据前线指挥所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人力、物资及食品等,保障前方扑火需要;统一组织管理扑救火灾车辆;负责组织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及财产等。

3.医疗救护组

长:龚启祥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员:镇卫生院全体人员

责:组织医疗救护车辆和医疗卫生人员,准备药品等,做好现场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4.舆情管控组

长: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员:宋学美、杨笃亮、周洪贤、派出所干警

责:负责做好群众宣传引导工作,防止不良、不实舆情发生。

5.火情调查组

长:何忠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雷文虹百德中心派出所副所长

员:代安民、李欣远,派出所干警

责:负责起火原因调查和火案嫌疑人员的调查、拘留、审理工作。

四、预案的启动实施

(一)森林草原火灾按行政区域实行统一管理,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森林草原火指挥部对本镇内的森林草原火灾进行处置。镇森防办接到火情报告后,如属以下情况之一的,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镇指挥部批准,启动本预案。

1.火场跨镇、村交界地段的;

2.森林草原受灾面积在2亩以上的

3.重点造林工程及镇林场发生的森林火灾

4.严重威胁村庄、居民区的

5.连续燃烧2小时尚未扑灭的

6.发生扑救人员伤亡的

7.其它需要镇里支援的森林草原火灾。

(二)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基本内容

1.具体地点;

2.起火时间,已燃烧时间,起火原因;

3.起火地森林、草原资源和植被情况

4.现场风向、风速;

5.现场组织指挥人员和扑救力量。

(三)处置程序

1.值班人员接到森林草原火情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镇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应立即赶现场,科学有序地组织扑火人员进行扑救。

2.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火情登记,及时掌握火情动态。

3.镇森防办接到需启动本预案的七种重大森林草原火灾事故报告后,立即向镇指挥部和党委、政府报告。

4.森防办值班人员按照镇指挥部领导的指示,立即做好应急准备,并根据火场情况拟定处置方案。

5.若道路改造可能导致交通阻塞的,除施工方采取紧急措施保证畅通外,必要时徒步赶扑火灾现场。

6.镇指挥部及时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实施处置方案,由森防办向火灾发生地的村下达执行,并由指挥部领导组织实施。

7.对重特大或影响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应成立调查组,查明事故起因,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由党政联席会议作出处理决定。

五、信息报告和处理

1.镇指挥部接到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镇指挥部指挥长报告,并积极组织扑救。严禁组织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儿童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2.镇指挥部应在发现火情1小时内详细准确地将森林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扑火力量及设备,现场指挥负责人及联系方法,火情动态,发生地森林资源、道路交通、河流水系、地形地貌状况,火灾现场气象情况报告兴仁市森防办。

3.当发生镇外火烧入或镇内火烧出的情况时,镇指挥部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通知相关镇指挥部共同研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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