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安〔2023〕5号)、《贵州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黔西南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兴仁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贵州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贵州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黔西南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兴仁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实施方案》各项工作要求,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全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坚决防范较大事故,努力确保全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工作措施取得实效。特成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正相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 雄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镇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全体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办,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梁正相为组长,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人民政府副镇长为副组长,安监办负责人李锡瑞为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指导全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各村(社区)安监办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应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3年6月中旬)。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监管职责制定检查方案,深入企业开展宣传。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结合企业实际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制定工作方案。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督查帮扶(2023年6月-8月)。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镇安监办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开展全面督查检查帮扶工作。
(三)精准执法检查(2023年9月-11月)。监管部门聚焦《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执法检查,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总结专项行动存在的不足及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全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
四、排查整治范围和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一)排查整治范围: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化工使用)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
(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见附件1)。
五、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全面整治突出问题隐患,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整治工作:
1.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按照本方案明确的重大隐患标准,对照《贵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实际,组织研究部署,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改;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向安监办报告;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主要负责人要每月至少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1次检查。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严格落实《贵州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试行)》,进一步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督促恪尽职守、依法履职尽责;根据需要聘请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全面投保安责险,督促保险机构按规定为企业开展事故预防服务。
3.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组织开展员工应急处置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掌握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知识,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狠抓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监管能力水平
1.尽快明确和大力宣传排查整治标准要求。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容,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采取部门负责同志宣讲、专家指导等多种方式深入企业开展宣传解读。
2.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根据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特点开展分类培训,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由分管负责同志牵头,推动专项行动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快任务推进。按照工作步骤明确的时间进度,加快各项工作任务推进,确保按时完成。
(三)强化工作统筹。结合应急部、省应急厅2023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监管重点工作和《贵州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风险整治工作方案》等工作部署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
(四)加强信息报送。每月30日前检查情况报送镇安监办;联系人:李锡瑞;联系电话:0859-6450001,邮箱:293923016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