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陈玉
职务: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领导分工
协助镇党委书记处理镇党委日常事务和党的建设工作;负责镇政法工作;分管党的建设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巡视巡察整改、党内法规执行、规范性文件报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民主集中制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面深化改革等工作,平安法治工作,安全稳定工作,综合政务工作,经济发展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及分管领域中配合上级履行职责事项。负责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指导营上村、九盘村。
分管党政办公室、综合治理服务中心;联系市委办(市档案局、市保密局、市委机要局)、市政府办、市委社工部、市文联、市红十字会、市档案馆、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马马崖派出所、百德法庭、镇司法所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