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人民政府-单位职责

马马崖镇单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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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的建设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组织决议,健全闭环管理机制;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常态化推进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开展警示教育与廉政教育,深化反腐败斗争;配合巡视巡察工作,落实反馈问题整改,促进成果转化运用;严格执行党内法规,规范党内规范性文件报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本镇改革任务;组织党内集中教育与经常性教育;落实减负、增收、提质、拓渠、优考“强双基”措施;负责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履行镇人大主席团职责,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建立基层政协联络工作机制,联系服务辖区内政协委员开展政治协商与民主监督;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推进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设立、撤销、调整及换届工作;规范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与服务;组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落实党代表任期制,做好党代表推选及日常联络服务工作;负责管理权限内干部教育、培训、选拔、考核、管理与监督,落实退休干部服务保障;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指导村(居)委会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加强村(社区)“两委”及村(社区)干部培养、选拔、使用与管理;落实党管人才工作责任;加强社会工作者与志愿服务者队伍建设与管理;推进基层工会、团组织、妇联组织建设,维护职工、青少年、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二、经济发展

执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推进本级重点项目建设;组织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组织实施人才资源、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调查统计;发展低热河谷地带早熟蔬菜、九盘五星枇杷和阿藏李子等本地特色产业;负责龙洞河电站管理工作;指导、审核、验收村级基础数据“一张表”;实施财政预决算管理及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管理财政专项资金;监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三、民生服务

宣传就业创业政策,负责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及相关补贴申报,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台账,组织参加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引导申报创业扶持补贴;保障劳动者权益,畅通维权渠道,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关心关爱;推动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发展,负责养老设施建设与管理;保障老年人权益,提供老年教育服务;受理高龄补贴申请;保障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权益,落实服务保障。

四、平安法治

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推进“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建设,强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受理办理信访事项;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群防群治机制;负责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答复及行政应诉工作,推进依法履职。

五、乡村振兴

落实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负责预警信息核实与研判;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整治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及撂荒地;落实粮油生产目标任务,保障粮食安全,开展粮食、粮油主导品种推广及测产工作;培育、扶持和服务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及致富带头人;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开展农业技术宣传与推广;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指导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指导村(社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监督村(社区)财务管理;推广“千万工程”经验,开展“两清两改两治理”工作,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四在农家·和美乡村”。

六、精神文明建设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发展,开展文明培育、文明实践与文明创建活动;倡导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建设,推荐道德模范、贵州好人等人选。

七、社会管理

负责未达到登记条件社区社会组织的管理与服务,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开展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与管理。

八、安全稳定

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负责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及人民防线建设,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日常巡查,负责各领域安全生产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落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责任制;负责开展禁毒、反诈、防范邪教、扫黑除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负责禁种毒品原植物巡查工作;负责大型活动及重要时期公共安全保障工作,落实重点人群管控、活动秩序维护、安保值守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九、民族宗教

负责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宣传党的民族理论和方针政策,促进民族团结;负责宣传党的宗教理论和方针政策。

十、社会保障

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及业务办理,落实失业保险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及业务办理工作;负责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救助工作;落实生活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工作;负责困难群众、困难家庭调查核实,落实困难群众、低保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负责对因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对象实施小额临时救助;负责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工作,为生活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提供帮扶;落实独居、空巢、失能、重残特殊家庭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负责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困境儿童信息摸排、上报及关爱服务;负责残疾人登记备案、探访关爱和服务工作,承担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初审工作。

十一、自然资源

负责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落实辖区内矿产、林木、水、土地等自然资源的日常巡查工作;按权限开展土地卫片图斑整治工作。

十二、生态环保

负责环境保护宣传工作;落实河长制、林长制,开展植树造林工作。

十三、城乡建设

负责村镇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与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负责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公共停车场的选址、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履职,建立物业服务保障机制;负责城镇容貌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传统村落建设保护工作。

十四、交通运输

负责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按权限承担农村公路养护、桥梁管理、渡口管理工作。

十五、商贸流通

负责商贸流通服务工作,落实冷链物流设施管理;负责商贸业消费促进工作,落实以旧换新、家电下乡等政策宣传工作。

十六、文化和旅游

负责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落实公共文化设施的日常管理;负责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落实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活动的组织与宣传工作;负责乡村旅游服务工作,开展阿藏一线天、补郎渡口景点培育工作。

十七、卫生健康

落实积极生育政策,负责生育服务登记及人口监测工作;负责爱国卫生运动及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宣传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组织开展无烟单位建设,巩固国家级卫生乡镇建设成果;负责托育及妇女健康服务工作。

十八、应急管理及消防

负责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及时转发气象预警信息;负责防汛抗旱、雨雪冰冻、地质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应急知识宣传、巡查巡护、隐患排查及信息上报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宣传、巡查、火源管控及火情先期处置工作;负责应急预案和调度方案的制定,建立辖区风险隐患点清单,组织应急演练,落实应急物资、设备的申领、储备、管理和使用;负责应急管理及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消防设施管理,组织消防安全演练工作;发生险情及突发事件时,及时组织受灾害威胁群众转移至安全地带,落实群众疏散、初期救援等先期处置工作;发生灾情时,负责组织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开展灾后群众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十九、市场监管

负责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及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政策宣传教育工作。

二十、投资促进

负责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惠企政策,助力“贵人服务”品牌升级;开展企业走访服务工作。

二十一、人民武装

落实党管武装工作,负责征兵、民兵训练及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双拥工作。

二十二、综合政务

负责推进信息化系统建设及运维管理,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为群众提供“一窗通办”“一网通办”及帮办代办等便民服务;负责公文运转、信息宣传、政策研究、督查督办及会议服务工作;负责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档案、党史、地方志及年鉴工作;负责“12345”便民服务热线工单核查办理工作;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推进基层减负工作。

二十三、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859-64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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