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鲁础营回族乡2024—2025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急处置办法

兴仁市鲁础营回族乡2024—2025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急处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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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鲁础营回族乡20242025年度森林

草原防灭火工作应急处置办法

为保障我乡森林防火工作正常开展,保护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制度,确保防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健全体系。成立火情监测预报组、火灾扑救应急组、网络舆情监控和后勤保障组,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指挥体系,积极开展日常巡查。

(二)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高效的组织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处置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三)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严重程度、发展态势和扑救所需动用的资源,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明确,积极配合,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四)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发生火灾时,由乡人民政府统一指挥,各村迅速行动,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和相关职能,积极组织扑灭火行动,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造成的生态环境、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            

二、编制依据

(一)依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及《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及州、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文件、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应急处置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本乡发生和可能发生一般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三、指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指挥体系

为进一步做好我乡20242025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保护全乡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成立鲁础营回族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指挥部,具体人员及职责任务明确如下:

指 挥 长:罗乡党委书记

张荣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指挥长:宋忠娴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

李天福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榜剑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乡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周兴凯乡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乡长

路纬纬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乡四级调研员

梁光凤乡卫生院院长

员:乡党政办主任

胡立华 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乡平安法治办主任

韦治民乡经济发展办负责人

阙玉波乡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主任

              金继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员

王祥兵乡自然资源所所长

乡司法所所长

乡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由分管副乡长王榜剑任办公室主任,金继敏、曹芸为成员。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职责:

1.进行全方位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组织协调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配合等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协调调集有经验的扑火人员深入一线火场扑火,指导防火救灾工作;接收、汇总、分析重要森林火灾信息,向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提出处理建议。

3.本办法启动后,森林防火应急指挥体系具体承担应急处置重大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各相关保障部门应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积极配合乡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扑火前线指挥部做好扑火救灾工作。

(二)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工作组

1.火情监测预报组

长:王榜剑

员:张瑞 王康 王祥兵

主要职责:负责全乡森林火情的监测,保持与指挥长的联系,及时向上通报火灾信息,做好火情调查。

2.火灾扑救应急组

长:张荣林

副组长:宋忠娴 孔华 李天福 王榜剑 周兴凯 路纬纬   张劲                                                                

员:彭勇 安明广 杨垚 王杨 屠建 唐文龙 杨福朋陈明 李洪 曹恩贵 周荣岗 刘磊 胡立华 张仕川 张冕 刘技直 黄鑫 黄明友 周思明 王祥兵 宗友良 徐玉波 韦治民 刘成宁 冉起 张贤 谭文斌 周福元 雷胜 解汝文 孙帮圣 葛正忠    何现福 张富祥 李禹辑 黄苇 丁荣亮 尹贵伟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调动防火应急队并参与重大火灾的扑救工作。

3.网络舆情监控和后勤保障组

长:路纬纬

员:廖恒燕 冉起 张富祥 黄俊翔 杨娜 张芳李星星 何现福

主要职责:负责发生森林火情后对网络舆情进行监控,同时提供交通、生活、灭火物资等后勤保障服务。

4.火情火灾信息工作组

长:王榜剑

员:金继敏曹芸

主要职责:负责火情火灾信息报送工作。报送流程:各村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整理火情火灾信息,经乡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审核同意后,向市级报送。

四、应急处置办法启动

(一)启动方式。现场监测人员电话报告火情监测预报组组长。

(二)启动程序。接到火情报告后,火情监测预报组组长必须在5分钟内向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指挥长报告,发布启动紧急办法,以失火点为中心,发布全乡扑火动员令,各相关部门快速响应,按照职责积极配合做好扑火救灾工作,全乡各村应急队伍及扑火人员需立即到岗到位。

五、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一)森林火灾预防。乡党政办、平安法治办、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常态化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全体职工的森林防火意识;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林区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有计划地清除可燃物,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一般火情,应当逐级上报,出现受害面积超过5公顷的、2小时内未扑灭的森林火灾,应立即报告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经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核准后上报州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

(三)扑火原则。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工人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及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参与扑火的所有单位部门及个人必须服从乡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的统一指挥,在落实责任上,采取分片包保的方法,落实扑灭、清理及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六、火灾的调查及善后处理

1.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一般以森林公安为主,各组配合,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参与,及时查明起火原因。火灾扑灭后,迅速查明损失情况,对肇事者和责任人做到严肃追究,所有资料一律存档备查。

2.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人员的医疗抚恤,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

3.按照森林防火属地管理原则,火情发生后,及时做好灾民的抢救、疏散和安置工作,由火情发生地的村组义务扑火队组织扑救,乡义务扑火队及时赶到现场增援,及时对火烧迹地实行林木补造。

4.加强对全乡干部群众森林防火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在森林植被茂密和主要进山路口设立警示牌;以村组为单位,定期召开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会议,增强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教育部门加强对中小学生预防森林火灾知识的教育,力争从源头上清除隐患。

附件:1.《鲁础营回族乡2024—2025年森林草原防灭火义务扑火队人员名单》

2.鲁础营回族乡2024—2025年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一览表》


附件1鲁础营回族乡2024-2025年义务扑火队名单.docx

附件2兴仁市鲁础营回族乡2024-2025年森林防火责任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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