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础营回族乡开展院坝协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推进协商民主实践创新,充分激活“有事好商量”的活力,进一步推进鲁础营回族乡“院坝协商”工作走深走实,不断助力协商民主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根据《政协兴仁市委市委员会2023年院坝协商、社区协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全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成立鲁础营回族乡院坝协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金浩翔 乡党委书记
张荣林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成 员:马德琦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宋忠娴 乡党副书记、政法委员
张 劲 乡一级主任科员
王 彪 乡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乡长
孔 华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
陈芳冰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李天福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榜剑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王 丽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路纬纬 乡人大副主席、四级主任科员
各股室站所负责人
各村党组织书记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党政办,路纬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冉起为联络员,负责协调各村院坝协商工作,同时做好信息报送、宣传等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从人民群众关注、社会聚焦、各界热议的事项中精选谋划协商议题,按照依法有序、积极稳妥的原则开展协商,促进我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建言资政、凝聚共识。把政协来搭台,有事好商量”的“院坝协商”建成融协商、参与、合作于一体的综合平台,通过开展基层协商,达到强信心、聚民心、暖人心、筑同心的效果。
(三)协商于民、协商为民。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还权于民,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导向,吸引发动更多群众参与和溪乡基层治理,把“要我协商”转变为“我要协商”,推动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形成社会治理共同体。
三、工作任务
(一)搭建协商平台。在全乡8个村构建“院坝协商”议事机构,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机制,有力有效推进“院坝协商”工作。
(二)宣传好声音。各村要组织辖区政协委员、“院坝协商”参与群众、挂村领导等群体协助党委政府宣传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组织辖区干部群众开展宣传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人民政协性质职能的认识,扩大政协组织影响,增进各级党政部门和人民群众支持、参与政协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每年至少开展1次院坝协商。
(三)积极建言献策。以乡政协工作联络组为平台,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老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开展调研,向乡党委政府咨政建言,发挥智囊作用。
(四)反映社情民意。围绕本年度政协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工作任务,乡政协工作联络组要经常深入田间地头,广泛联系走访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意愿,及时了解和反映群众诉求,协助乡党委政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开展选题调研。聚焦“为民服务的焦点、群众关注的热点、社会治理的难点”问题,鲁础营回族乡“院坝协商”联络组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院坝协商”选题调研,了解情况,为知情明政、参政议政和有针对性开展“院坝协商”创造条件。
(六)组织为民服务。结合各村工作实际,鲁础营回族乡“院坝协商”领导小组要引导各村发挥特长,举一反三落实“院坝协商”,关注任务跟踪问效,进一步为企业、群众办实事,展现履职为民风采。
四、工作流程
(一)确定“院坝协商”议题。按照“党政交题、政协选题、委员荐题、广泛征题”的原则,围绕党政关心、社会关切、群众关注的基层民生问题,聚焦乡村建设、基层治理等民生领域,紧扣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注重从小处着手,大处着眼,通过深入村实地调研、集社情民意、召开征求意见会等方式确定“院坝协商”议题,做到选题精、切口准、有共识、能落实,切实提高“院坝协商”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二)制定“院坝协商”方案。各村要结合实际,根据确定的协商议题内容拟定“院坝协商”具体工作方案,内容主要包括协商议题、协商事项、参加对象、协商方式、时间安排、活动组织、成果转化、组织领导等,经乡“院坝协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院坝协商”会议。按照“会前精准准备、会中形成共识(委员和群众作问题讨论发言、参会部门作出回应、共同商定解题事项)、会后形成决议,决议后转交办理”四个环节组织开好“院坝协商”会议。1.(1)主持会议的召集人介绍参会人员情况,说明本次协商会议背景、目的和注意事项等;(2)主持人或参会政协委员根据协商议题和调研情况提出问题;(3)参加协商人员从政策所能、现实所需、群众所盼等方面进行互动发言、协商交流;(4)参会人员就协商议题充分发表相关意见,由主持人对协商意见进行归纳并进行会议总结,对达成共识与否提请议事会确认;(5)会议主持人对达成共识的事项经议事会确认后应及时宣布,经议事会确认后认为未能达成共识的事项,由议事会报乡党委、政府研判,对各村能自行解决的,结合实际可再次协商,若需乡级层面解决的,报乡党委政府研判确定后反馈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解决。2.公开公示。经协商达成共识后,除简便易实施的共识成果外,报乡党委审定后实施。协商达成的共识成果原则上在议题涉及区域进行公示。实施情况完成后应向协商会议主持人、议题提出人反馈。3.研究落实。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议事协商结果进行研究,讨论,通过后确定责任人认真办理或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乡人大、乡纪委要切实发挥作用,全程跟踪监督,推动工作落实,并及时将进展情况进行通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推行评价问效。全面推行“一案一销号”工作机制,对乡各部门办理承办的“院坝协商”议定事项,办理即将完成时事先提交给乡“院坝协商”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院坝受益群众开展绩效评价和满意度测评,委员和群众满意度高的方可给予销号。
五、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责任。鲁础营回族乡“院坝协商”工作要坚持在市政协指导和各村支持下开展工作,参照成立“院坝协商”工作方案,由各挂村领导担任各村“院坝协商”组长,负责“院坝协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乡“院坝协商”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商协调及日常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宣传引导。打造“院坝协商”固定标识,通过协商文化专栏和悬挂宣传横福等方式,宣传“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理念和精神,进一步培育协商文化。积极与各级各类报刊、新闻媒体加强沟通联系,将“院坝协商”工作中的典型做法、优秀事件、人物、案例等,多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报道,全面展示协商成果,扩大协商知晓度,传递民主正能量。
(三)坚持同频共振。建立乡挂村领导联系村工作机制,常态化深入各村,组织、主导和服务“院坝协商”工作。各村要积极主动与乡各部门沟通对接,争取工作支持。要广泛向辖区内的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基层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争取委员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形成上下联动的协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