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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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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兴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兴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兴仁市城北街道办事处民主路20号,邮编:562300,电话:0859-621369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兴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加强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政务公开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

全年我办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85条,其中动态类338条,通知公告227条,招考招聘25条,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招投标类19条,建议提案办理44条,政策文件103条,政策解读17条,其他结合我市实际应当公开的信息304条。以上信息均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上更新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

我办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进一步提升。2020年全市共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全市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办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市政府办工作落实力度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印发了《兴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仁府办发〔2020〕5号)《兴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仁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兴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政务公开文件,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兴仁市人民政府网、兴仁市政务服务网、兴仁发布(微博)、兴仁政务(微信公众号)及各部门网站页面均是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平台。

(五)监督保障。

机构队伍建设情况。我办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形成健全领导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工作顺利开展。

监督考核情况。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纳入市直部门(单位)绩效考核体系,分值占2%。根据机构改革后的部门职能,加强考评督查和业务培训,建立日巡查、月调度、季检查、年考核工作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周期检查,严格促进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20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1

1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及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深入,服务社会公众和与民互动交流的能力明显不足等,为此,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进一步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网络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做好网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要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工作,不定期的对公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导致不良后果的责任人,要严格追究责任;三是要将继续切实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采取有效措施,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四是建立培训工作机制,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专业培训,提高信息发布人员的政策把握、解疑释惑和回应引导能力,努力提升信息发布人员的综合信息的处置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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