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发布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提示。
一、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霉变或幼小难辨识的野生菌。
二、不混合烹调加工多品种野生菌,不凉拌野生菌,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食用时不饮酒。
三、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农村宴席和会议用餐等集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类(包括野生菌干制品),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四、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幻视、幻听等疑似食物中毒反应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到附近正规医疗机构进行就诊。
五、广大居民朋友如发现食品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