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潘家庄簸箕梁子金矿有限公司金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我公司目前已委托环评编制单位对“兴仁市潘家庄簸箕梁子金矿有限公司金矿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的要求,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公告,希望公众了解项目有关情况,并征集公众对项目建设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兴仁市潘家庄簸箕梁子金矿有限公司金矿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仁市潘家庄镇褚皮田村簸箕梁子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开采矿种为金矿,生产规模为15万吨/年,矿区面积0.35km2,开采期限10年,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后原矿运输至新建堆㓎场堆淋,配套建设渣坝、防渗及导排水系统、截排水(洪)系统、贵液池、贫液池、事故水池、监测系统等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兴仁市潘家庄簸箕梁子金矿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总 电话:18508593579
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仁市潘家庄镇褚皮田村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贵州翼安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黔灵山路215号佳境天城2幢1单元29层1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985171882
邮箱:1051862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6NeeSbNKa9CigTNHLoCWA
提取码: sxd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兴仁市潘家庄簸箕梁子金矿有限公司或者参与书面问卷调查,提出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告单位:兴仁市潘家庄簸箕梁子金矿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7日
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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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兴仁市潘家庄簸箕梁子金矿有限公司金矿建设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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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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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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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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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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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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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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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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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址 |
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市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民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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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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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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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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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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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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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贵州省州(市)县(区、市)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民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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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