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兴仁分局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 | ||||
| 本部门开展宣传的法律法规 | 普法对象 | 活动方式 | 时间安排 | 预期效果 |
| 学习宣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处罚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定。 |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 | 1、采取自学、集中学习等形式进行。 2、组织参加上级举办的专题讲座和普法教育培训。 3、组织参加2021年法宣在线学习和考试。 4、组织参加2021年行政执法培训在线学习和考试。 5、组织参加知识竞赛 |
1-12月 | 通过法律法规宣传学习和业务培训,使领导干部和职工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增强服务企业的能力,促进法治机关建设。 |
| 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党员干部 | 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集中学习及干部职工集中学习,采取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6-12月 | 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把好选人用人关,营造良好换届好风气。 |
| 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环境管理培训 | 全市部分重点工业企业环保管理人员 | 1、利用现场执法检查对部分重点工业企业环保管理人员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 2、组织部分企业参加上级举办的普法培训,宣传环保法律法规。 |
6-12月 | 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促进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
| 围绕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利用网站开展宣传活动。以案释法,通过典型案例向社会公众宣传环保法律法规。 | 全体社会公众 | 1、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页开展宣传。 2、结合“6·5”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开展进企业、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等法治宣传教育。以发放宣传小册子、志愿者活动等形式开展系列活动。 |
1-12月 | 进一步扩大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社会公众对环保法律法规的认识,提高公众守法意识及对法规政策的理解和认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