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环保局“五步工作法”
处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
为使环境信访工作取得成效,市环保局健全和完善“12369”环保热线、环保投诉和办理工作机制,结合“多彩贵州•美丽兴仁”文明行动,采取“五步工作法”积极处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及时办理各级信访交办案件。
一、详细登记。根据群众采取的来信、来访、来电等方式,以文明、高效、优质的服务对待每一位投诉人,对每一个投诉都认真登记,详细记录日期、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投诉主要内容等,切实做到不漏登、不错登。
二、及时交办。对登记在案的信访案件,局领导审阅后签批后,由信访工作人员具体承办。
三、严格督办。具体办案人员严格按照依法行政,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处理案件。决不徇私舞弊,对重大疑难问题,由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
四、坚持回访。做到定期回访。坚持“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已经结案的投诉,定期回访,随时了解情况,及时妥善处理事态,防止出现重复访、越级访的情况。
五、总结归档。回访后,向领导报告处理情况,同时总结归档,确保信访件审理材料规范齐全,以备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