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兴仁分局岁末年初环境
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根据《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生态环境领域岁末年初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暨“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州环通〔2024〕85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兴仁分局生态环境领域岁末年初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信实 党组书记、局 长
副组长:沈 超 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 剑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吉良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各股(室)、站、队、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执法大队,张吉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岁末年初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统筹调度。
二、工作原则
(一)压实监管责任。各股(室)站、队、中心按照“三管三必须”和《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兴仁分局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仁环通〔2023〕11号)要求,履行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二)压实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时间安排
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底。
四、主要任务
做好危险废物、核与辐射、饮用水水源地、工业园区、城区污水处理厂及环境风险重点监管单位、机关办公区等领域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
(一)对危险废物产生、经营企业管理责任制、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识别标志设置、管理台账、转移申请、转移联单、事故报告等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危险废物贮存等方面加强监管。严防危险废物燃烧、爆炸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牵头股室:执法大队)
(二)对辖区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使用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和管理情况、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理能力、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排查。(牵头股室:环境安全监管股)
(三)对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标识标牌、隔离防护、非法垂钓、游泳、放牧、倾倒生活垃圾,以及是否存在工业企业、生活面源、交通穿越、餐饮旅游、畜禽养殖等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风险隐患开展排查。(牵头股室:执法大队)
(四)对辖区内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应急物资储备情况、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严格督促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叮嘱企业负责人要履行环境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环境安全各项要求,加强巡查检查,坚决筑牢环境安全底线。(牵头股室:执法大队)
(五)对实验室仪器设备等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开展区域内突发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处置。(牵头股室:环境监测站)
(六)做好机关办公用房、水电设施、监控设备、消防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同时加强公车管理,确保交通出行安全。(牵头股室: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问题隐患,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全面推进各项排查整治任务落实。
(二)严格监督执法。加强对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扎实推进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执法要到位,决不能只检查,不执法,只处罚,不整改,对涉嫌污染的企业要严格处理,决不姑息。
(三)做好值班值守期间环境应急信息报告。严格执行环境应急值守制度,在元旦、春节假期以及重要会期等敏感时段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坚决落实重大事件(事故)和重大敏感突发事件(事故)1小时内报告、现场直报和并行报告、信息报送等要求,绝不允许出现信息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情况。
(四)强化信息报送。准确反映工作开展情况,梳理形成问题台账,督促问题整改,每月按时将排查情况报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应急科、市安委办。
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兴仁分局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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