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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兴仁分局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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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兴仁分局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条理性、高效性、全面性,不断压实工作责任,及时、精准、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中出现各种问题,实现各有所管、各尽其责、全面履职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分块管理、网格划分、责任到人的网格化执法监管模式,建立标准明确、责任细化、考核公平、奖罚分明的管理体系,逐步构建一个覆盖全市的环境监管网络,实现三清三到位的总体目标(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

三、网格划分

以《黔西南州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导,建立以局长为网格长、副局长、执法大队大队长、保障中心主任为分网格长,全体干部职工为网格员的网格化环境监管组织架构。以乡镇(街道)等为单位,划分为16个环境监管网格单位,每个网格单位至少设立2个网格员,对本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负责。监管网格之间实现无缝对接、不留死角,特别注重工业园区和污染企业密集乡镇、周边环境敏感区域的环境监管网格划分。

四、网格职责

网格员要按照“三三制”现场检查法,以巡查为基础,以走访群众、查厂外为突破口,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查厂内,掌握网格区的情况,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一是开展网格内检查。不定期对网格单位内企业和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开展排查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能够立行立改的生态环境问题,网格员应当现场向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反馈,并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上报分网格长,重大问题第一时间上报网格长,网格长应当立即研判、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商,制定处置方案,整改措施、实施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消除环境影响。

二是建立档案合账。网格员会同乡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对网格内所有污染源(工业企业、畜禽养殖行业、散乱污等)基本信息、基础设施、流域、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破坏情况、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和矛盾纠纷、环境风险隐患、突发环境应急、废水、废气自动监测站点、环境保护敏感目标、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等基础信息摸底排查核实,建立档案台账,确保信息精准。认真填写《网格员巡查记录台账》。

三是抓好跟踪督促落实。及时调度相关责任单位问题整改情况,督促相关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必要时,可以现场进行检查核实。

四是宣讲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五是实行双台账双销号制度。分网格长、网格员分别建立《问题台账》《工作台账》双台账,实行办理和回访调度、催办、督办机制,推进整改问题“双销号”的闭环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协同监管

建立健全网格工作例会制度、信息交流通报反馈制度,定期分析各网格区域环境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共商解决方法,有效提高环境监管效能。完善移交移送制度,共同做好区域环境监管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

分网格长要切实履行职责,统筹做好本网格内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定期调度、研究、分析网格内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各网格员要加强对网格内监管对象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查处、督促整改各类生态环境问题,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网格长报告。按黔西南州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要求,因工作不力,导致被上级督察、检查发现,新闻媒体曝光的,依法依规追究网格长领导责任和网格员直接责任。

附件: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兴仁分局网格化环境监管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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