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对仁规划条(2020)第292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变更的公示
仁规划条(2020)第292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宗地编号为兴仁市2020—521号,该地块位于兴仁市薏品田园街道办事处,东抵奋进路,西接国有土地,南临国有土地,北至兴仁大道。原规划设计条件经济技术指标为: 总用地面积63042.4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容积率≤3.0,建筑密度≤55%,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东侧奋进路道路红线控制24米;北侧兴仁大道道路红线50米。建筑退让红线距离:东侧建筑退让奋进路6米以上,北侧建筑退让兴仁大道8米以上,西侧、南侧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小于4米,附属式地下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小于3米。东、北立面建筑色彩与周边建筑协调,底层层高4.5米,二层3.6米,三层以上3.3米;室内外高差与地势协调,室外踏步不得压占人行道。
因申请人申请,我局拟同意调整该用地规划条件:将仁仁2020—521号地块总用地面积3042.47平方米调整为面积为1898.29平方米、940.18平方米及面积为204平方米三宗地块,其中面积为1898.29平方米地块四至界线调整为东抵邱星星地界,西接国有土地,南临国有土地,北至兴仁大道,其他指标不变;面积为940.18平方米地块四至界线调整为东抵奋进路,西接陶文丽地界,南临国有土地、李贵成地界,北至兴仁大道,其他指标不变。面积204平方米地块四至界线调整为东抵邱星星地界,西接奋进路,南临国有土地,北至邱星星地界,其他指标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对仁规划条(2020)第292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调整存在不同意见的周边居民、法人等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反馈意见,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该规划设计条件变更参考;也可以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召开听证会申请,我局将按照申请内容于20日内组织召开听证会,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公示期为30天,即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6月17日。
联系方式:兴仁市自然资源局。
公示位置:兴仁市人民政府网站、兴仁市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栏。
联系人:彭信吉,邮箱1072483443@qq.com
联系电话:0859—6212251
附:1、现状图
2、宗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