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仁市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仁府发〔2023〕12号)文件要求,2025年第四季度城镇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家庭,已通过各乡镇(街道)初审和公示,我局复核、审核,符合发放条件的户数有480户,其中低收入人群101户(含低保35户)、易地扶贫搬迁379户,应发放金额为41.276万元,惠及867人,现就租赁补贴拟发放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8日止。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方式于公示期内向兴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凡公示对象被举报不符合城镇住房租赁补贴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保障资格。
举报电话:0859-6222939、6216098
兴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