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确保西商农商城建设项目在我市顺利施工,切实维护被征地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开展征地拆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黔西南州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更新标准的通知》(黔西南府函[2020]69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该项目建设范围进行征地拆迁,现就征地拆迁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征地拆迁范围:城南办事处城南社区公元组、牛角田三组(小地名:花生坡、关山上 槽子头)
征地拆迁标准及依据:
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参照《兴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仁县2018年城南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仁府发〔2019〕18号)文件执行,土地补偿标准参照《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黔西南州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更新标准的通知》(黔西南府函[2020]69号)执行,地上附属物征收补偿标准参照《兴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仁县土地征收 搬迁安置及“两违”清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仁府发〔2013〕133号)执行。
三、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2.登记地点:城南街道城南社区办公室或城南办事处城建办。
四、拟征地范围已于本公告发布前保存了图片和影像资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在项目拟征地范围内新建的各类建筑物和突击种植的各种林木及其他经济作物一律不纳入登记补偿范围(征拆范围内附着物登记补偿由影像图片资料与实物对比确定)。
五、相关单位和项目建设区的群众,要以大局为重,积极拥护和支持项目建设。对征地拆迁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通过合法途径向兴仁市城南街道城建办办公室反映,相关单位要保障好项目顺利实施并有效维护群众的正当合法权益。
六、对在征地拆迁工作中侵害群众合法权益、违反廉洁纪律的违纪违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将依照党纪党规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辱骂、殴打征地拆迁和施工人员,哄抢、损害公私财物等妨碍项目推进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兴仁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18日
附征地红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