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省州驻市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及时清除改革和发展的制度性障碍,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一、对现行有效的38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二、对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相抵触的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三、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1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兴仁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5日
主办单位:兴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兴仁市园区管理办公室 兴仁市新闻中心 兴仁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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