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兴仁市东湖水环境治理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黔西南府专议〔2020〕112号)、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兴仁市东湖水环境污染问题排查情况的报告》(州环呈〔2020〕52号)及州领导对(州环呈〔2020〕52号)的批示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将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促进民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雷厉风行与久久为功相结合,抓住主要矛盾和薄弱环节集中攻坚,重点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和创新,加强补齐污水管网等设施和水库管理短板,为尽快实现东湖水清、岸绿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整改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东湖水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兴仁东湖存在的水环境问题,坚决做到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并对照问题举一反三加大排查,制定有效措施,尽快补齐短板,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严防问题反弹,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果。
三、组织领导
为加快推动东湖水环境问题整改,强化东湖水环境问题整治组织领导,成立兴仁市东湖水环境问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绥鸿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长贵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工商联主席
白美宏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蔡洪斌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员:刘 瑾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华坤 市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
刘建华 潘家庄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借调到市政府办公室工作)
王 健 市住建局局长
李长春 市工科局局长
陈品炽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保 健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龙 斌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桂 兰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李 印 市发改局局长
岑照海 州生态环境局兴仁分局局长
蒋福彪 市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
黄 松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曾建辉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显江 市水务局副局长
彭发祥 东湖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 凤 陆官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 玖 东湖城投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刘馨宁 市供水公司总经理
曾 贵 市清航公司总经理
为加强领导小组对东湖水环境问题整治日常调度,及时发现、化解推进问题整改中的困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市水务局,白美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岑照海、陈显江、刘馨宁同志任副主任,徐剑、孙武涛同志任专职副主任,其他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东湖水环境问题治理日常工作事务,涉及的相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从即日起到治理工作结束前,须于每周五中午12:00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小结及《兴仁市东湖水环境问题治理排查台账》(邮箱:1047094183@qq.com,联系人:杨卫喜,联系电话:13595900858)。
四、整改任务
(一)建立健全东湖水问题治理长效机制
1.开展东湖水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
建立东湖水环境问题排查治理“两个清单”制度,各牵头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结合工作职责,对东湖水“污染源”开展大排查,完整建立东湖水环境问题排查工作清单;对照排查的问题,有针对性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完善东湖水环境问题治理工作清单。通过落实“两个清单”制度,找准问题、狠抓治理,确保工作责任落地落实。
2.建立东湖水环境问题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兴仁市东湖水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制度,一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在联席会议上汇报“两个清单”建立工作情况和问题整改治理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会上通报当月东湖水环境问题治理推进情况,结合东湖水环境问题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安排下一步东湖水环境问题治理工作。
3.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齐抓共管
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划分,积极主动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加强与各部门之间协调联动,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现象出现。
4.制定完善水环境问题治理综合技术方案
由市供水总公司牵头,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技术机构通过对汇水范围排水资料查询,结合实地查勘情况,制定兴仁市东湖水环境问题治理综合技术方案。
(二)对东湖水环境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1.常态化监测工作问题
整改措施:为对东湖水质状况进行全面了解,根据《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兴仁市东湖水环境问题排查情况报告》和现场排查结果,对东湖水环境问题片区布设7个监测点位进行每月一次采样及监测,检测结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提出相关的治理措施和要求,抓好治理工作。
责任领导:蔡洪斌
责任部门:州生态环境局兴仁分局、市水务局、东湖街道办事处、市供水公司、市清航公司
直接责任人:岑照海陈显江 彭发祥 刘馨宁 曾 贵
工作时限:2020年11月起
2.关于七星湖路兴仁大道交叉处有20余安置户生活污水直排七星湖,七星湖和东湖地下自然连接相通,间接污染东湖问题
整改措施:纳入兴仁市供水总公司正在实施的兴仁市城市污水管网改扩建项目,目前已完成东湖易地扶贫该片区污水管网安装3.9公里,(D219钢管1.2公里、DN300双壁波纹管700米、DN400双壁波纹管2公里),督促各参建单位加快建设进度,确保2021年底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责任领导:白美宏
责任部门:市水务局、东湖街道办事处、市供水总公司
直接责任人:陈显江 彭发祥 刘馨宁
工作时限:2020年11月至整改治理结束
3.在建的东湖公园安置区住户和原造纸厂片区未搬迁户生活污水直接排入东湖问题
整改措施:组织专人进行摸底排查,精准建立排查工作台账,完善片区污水管网建设,抓好片区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
责任领导:白美宏
责任部门:市工科局、东湖街道办事处、东湖城投公司、市供水总公司
直接责任人:李长春彭发祥 杨 玖 刘馨宁
工作时限:2020年11月至整改治理结束
4.振兴大道桃园小区、兴仁大酒店片区一直没有建设污水管网,污水通过截留方式收集,下雨天造成雨污混流进入东湖问题
整改措施:开展城市污水管网大排查,对振兴大道桃园小区、兴仁大酒店片区污水管网建设情况进行核实,建立问题清单,纳入城市管网项目建设。
责任领导:王长贵
责任部门:市综合执法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东湖街道办事处、市供水总公司
直接责任人:蒋福彪 王 健陈显江彭发祥 刘馨宁
工作时限:2020年11月至整改治理结束
5.以市府东路为分水岭的东部城区市夜摊点集中区域,餐厨废水管理不到位,很多业主和摊贩将污水直接倾倒雨水管网,混流进入东湖问题
整改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引导该片区餐饮门店、夜市摊点经营户将餐厨废水交由兴仁市餐厨垃圾收集处理企业进行处理,同时加大乱排、乱倒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进一步规范夜市摊点。
责任领导:王长贵
责任部门: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东湖街道办事处
直接责任人:蒋福彪 黄 松彭发祥
工作时限:2020年11月至整改治理结束
6.东湖湿地公园在改造前清淤不彻底,仍有大部分淤泥沉积湖底,水体自净能力减弱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按比例投放适量的鲢鱼及鳙鱼,消耗库区水体中大量浮游生物和藻类植物,不断改善水体水质;二是分批次投放无毒无害可以改善水体水质、稳定调节水体PH值、抑制有害藻类生长的相关试剂和产品;三是对库区水面漂浮垃圾进行打捞清理。
责任领导:白美宏
责任部门:市水务局、东湖街道办事处、清航公司
直接责任人:陈显江 彭发祥 曾 贵
工作时限:2020年11月至整改治理结束
7.城东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补水管道和东湖相连,城东污水处理厂近两年多次被淹,被淹时污水会倒灌进入东湖问题
整改措施:纳入兴仁市供水总公司正在实施的城东污水处理厂排洪隧道工程,该项目已完成开挖钢筋制作100米,督促各参建单位加快建设进度,确保2021年底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责任领导:白美宏
责任部门:市水务局、东湖街道办事处、陆官街道办事处、市供水总公司
直接责任人:陈显江 彭发祥 陈 凤 刘馨宁
工作时限:2020年11月至整改治理结束
8.市水务局片区没有污水收集管网,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简易处理后排入七星湖,间接进入东湖问题
整改措施:纳入2020年城市管网改扩建项目建设,目前正在组织科学编制实施方案,督促各参建单位加快建设进度,确保2021年底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责任领导:白美宏
责任部门:市水务局、东湖街道办事处、市供水公司
直接责任人:陈显江 彭发祥 刘馨宁
工作时限:2020年11月至整改治理结束
9.人工开挖的分水河道到东湖公园安置区段因拆迁问题没有贯通,形成死水,污染主湖水质问题
整改措施:加快处置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疏通河道,完善相关水网管道建设,形成动态水,增强水体自净能力。
责任领导:王长贵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东湖街道办事处、市供水总公司、清航公司、东湖城投公司
直接责任人:王 健 彭发祥 刘馨宁 曾 贵 杨 玖
工作时限:2020年11月至整改治理结束
10.兴仁大道进水口有污水排入,疑似公厕渗漏或兴仁大道的污水管网渗漏问题
整改措施:对城区免费公厕和兴仁大道片区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排查,存在渗漏的及时组织修复。
责任领导:王长贵
责任部门:市综合执法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东湖街道办事处
直接责任人:蒋福彪桂 兰龙 斌彭发祥
工作时限:2020年11月至整改治理结束
11.会展中心前王家塘子片区排往东湖的雨水管道有污水流痕,疑似上游清污分流不彻底问题
整改措施:对会展中心前王家塘子片区污水管网情况进行核实,抓好管网建设完善。
责任领导:王长贵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东湖街道办事处、市供水公司
直接责任人:王 健 蒋福彪彭发祥 刘馨宁
工作时限:2020年11月至整改治理结束
12.陆关幼儿园片区、城上片区居民生活污水未收集,直接排入下街水塘和大塘,间接污染东湖问题
整改措施:纳入兴仁市供水总公司正在实施的兴仁市城市污水管网改扩建项目,城上村完成DN400双壁波纹管安装900米,已完成东湖片区管网安装工程量的30%,完成东湖片区陆官土建式污水提升泵房(1500m³/d)主体工程,督促各参建单位加快建设进度,确保2021年底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责任领导:白美宏
责任部门:市水务局、东湖街道办事处、陆官街道办事处、市供水公司
直接责任人:陈显江 彭发祥 陈 凤 刘馨宁
工作时限:2020年11月至整改治理结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职能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治理意识,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有效开展东湖水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工作。
(二)强化问题排查。各职能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对东湖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死面,精准建立排查工作台账,结合排查结果,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明确下一步治理工作措施抓好实施。
(三)压实工作责任。相关责任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能职责,严格落实责任,严格履行问题排查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收集有关排查整改资料归档;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巩固问题整改成效,严防水环境问题反弹。
兴仁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7日
主办单位:兴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兴仁市园区管理办公室 兴仁市新闻中心 兴仁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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