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兴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兴仁市公益性公墓使用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仁府办发〔2022〕11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方便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通知》具体内容,现就相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贵州省公墓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规范我市公益性安放(葬)设施管理,促进“十四五”深化殡葬改革健康有序发展,营造和谐文明殡葬新风,更好实现逝有所安。
二、起草过程
一是由市殡葬服务部门结合全市实际情况进行起草;二是报市人大、市政协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三是报请市政策法规部部门和市政府法务进行审查;四是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正式行文印发。
三、政策依据
依据《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2021年3月26修订)》《贵州省公墓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时代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委办字〔2020〕58号)精神。
四、主要内容
《兴仁市公益性公墓使用管理方案(试行)》对兴仁市公益性公墓安葬、使用、管理要求作了规范、明确。
(一)指导思想
(二)组织机构
(三)工作内容
本通知由兴仁市民政局殡葬服务部门负责解释。
主办单位:兴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兴仁市园区管理办公室 兴仁市新闻中心 兴仁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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