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室(中心),驻镇部门:
为有效防范未成年人溺亡突出问题,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好暑期预防未成年人溺水攻坚战的紧急通知》要求,经党委政府同意,决定成立下山镇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班长:杨旭镇党委书记
王韩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提名候选人
副班长:杨国兴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杨昆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王思思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郝政全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宋晓萍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员:李昆镇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吕仕莲镇党建办公室负责人
牟洪锦镇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蒋顺贵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易旭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罗绍平镇安监办负责人
马尤兰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
龚华奎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白宁全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韦大乡镇中心校校长
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杨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易旭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韦大乡、龚华奎、马尤兰、吕仕莲、蒋顺贵负责统筹推进防范未成年人溺水日常工作,专班及其办公室不再刻章,如遇相关人事变动或分工调整,由接替该职务的同志继续担任。
二、部门职责
镇党政办:负责指导规范旅游景区、酒店、泳池、水上娱乐场所等涉水区域管理,增设警示标志,高频率播放防溺水音频,提醒广大市民做好未成年人溺水事故防范。
镇党建办(妇联):发挥“爱心妈妈”、志愿者等群体的作用,多形式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宣传;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之间的衔接配合,做好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的教育提醒和关爱帮扶。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统筹成员部门及各村(社区)打好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攻坚战;负责对辖区内水库、河流、沟渠、池塘等涉水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权属主体、水域深浅和警示标志设置、救援设备配备等情况,评估风险等级,做好清单式、分类化管理和督导;加强对水库等重点部位管理,严禁无关人员特别是未成年人进入危险区域;对溺水风险大的水域,该封闭的要通过设置防护栏、防护网、隔离带等方式坚决封闭,不能封闭的要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密巡查频次: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在危险水域设置醒目、牢固的警示标识牌,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负责对全镇养殖企业、山塘、鱼塘、池塘、水池、灌溉渠道等水域进行全方位排查,加强日常监管。组织并指导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完善防护措施,在重点水域有效配备“四个一”,根据需求,合理增设“生命杆”(竹杆);充分发挥河湖长作用,成立巡查队伍,完善水域包保责任制,加大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巡查力度,扎实做好巡查劝返工作;负责牵头每周分析防溺水工作情况,每月研判防溺水安全形势及薄弱环节,重要事项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
镇综治中心:将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全面纳入平安建设体系,构建从风险排查、宣传教育到应急响应的全链条闭环防控机制;负责统筹协调政法机关强化重点区域视频巡逻防控,整合基层综治、警务、社区等各类网格力量,加密涉险水域巡查防护频次,确保突发情况早发现、快处置;加强对涉未成年人突出溺水事件及省州市领导批示件的复盘整改指导,严格按照《贵州省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抓好责任落实。
下山中心校:持续开展家校联动防溺水宣传教育,提升学生防溺水安全知识;暑期、假期、节假日通过家校通、微信群等平台定期推送防溺水安全提示和预警信息,提醒家长(监护人)增强安全意识,履行监护责任,密切关注未成年人的日常活动,特别是在暑假期间做到“四知”,即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针对掌握的部分生理、心理存在偏差的学生,重点与家长沟通;特别关心、关爱、关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生活困难儿童、特殊困难儿童身心健康,将排查出的上述重点人群推送到妇联进行管理;开展一对一家访活动,确保覆盖全体学生及家长。
市公安局下山派出所:快速响应处置溺水警情,加强协调联动,在接警后第一时间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协同救援;结合实施“雪亮工程”“天网工程”和“平安黔哨”,统筹推进涉险水域立体化安全防控体系,进一步扩展视频监控和智能感知覆盖面,提升对涉险行为的识别防控能力;加大巡逻频次和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劝离进入危险水域的未成年人。
镇民政办:发挥好儿童主任作用,指导各村(社区)儿童主任加强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家庭探访,做好防溺水安全提醒。要对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和困境儿童给予重点关注。
下山卫生院:落实突发事件就医绿色通道,及时开展溺水未成年医疗救治工作;加强24小时值班值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开展群众自救互救应急操作的普及和知识培训,提升未成年自救互救技能、危险水域识别能力。
镇安监办:对辖区内矿山、采矿、取土、采石等场所开展涉水区域拉网式排查及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设置涉水危险区域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排除涉水安全隐患。加强对污水处理池等重点部位管理,加强对煤矿、采矿、取土、采石场所、能源建设项目、长输油气管道、大中型水电站等安全管理和隐患全面排查,要求企业配齐救生设备,督促业主和施工单位及时采取回填等防护措施,有效消除安全隐患。牵头处理溺水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镇项目办:加强对建筑工地形成的水池、水坑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督促责任企业或责任人采取回填等防护措施,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镇残联、团委、镇工会:广泛发动志愿者、社工等社会力量,对特殊未成年人群体进行走访帮扶,加强对监护人的防溺水宣传教育指导,增强其监护意识和能力。
各村(社区):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完善防护措施,在重点水域有效配备“四个一”,根据需求,合理增设“生命杆”(竹杆);充分发挥河湖长作用,成立巡查队伍,完善水域包保责任制,加大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巡查力度,扎实做好巡查劝返工作;对辖区内的水域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未成年人私自下水游泳、嬉戏等危险行为,建立健全巡查记录制度,对巡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通过召开群众会、院坝会和利用宣传栏、大喇叭、群众微信群、入户走访等方式,将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到每一户、每一名未成年人及监护人。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调度。专班办公室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 州、市关于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相关安排部署,强化统筹协调: 各成员部门及各村(社区)压紧压实部门责任,扎实开展防范未成年人溺亡工作。要切实增强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强化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强化信息报送。各村(社区)严格执行突发事件紧急信息有关规定,一旦发生涉及未成年人溺水事故,第一时间按程序进行上报,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控等导致发生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特别是在同一水域发生2起以上事故的,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中共兴仁市下山镇委员会
兴仁市下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