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仁市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暨“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2023—9)及2023年兴仁市兴仁市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暨“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推进会会议要求,经波阳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创建文明乡镇工作,引导干部群众自觉革除陈规陋习,遏制不良习俗,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形成崇德向善、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推动波阳镇社会风气向善向上向好转变,提升我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的重要内容,把创建文明乡镇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与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起来,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
二、基本原则
按照省、州、市的“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工作会议精神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深化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目标,构建青山、碧水、蓝天、净土的宜居环境,深入基层破解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把创建要求与波阳镇实际相结合,探索创建工作模式。
三、组织领导
为保障工作顺利有序推进,特成立波阳镇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暨“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陶彦兴 镇党委书记、人民武装部政治教导员
周 成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晓江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姜成宽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陈 敏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市监委派驻监察办主任
王家波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保 瑞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王德平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黄兴旺 市财政局波阳分局局长
李 鹏 镇卫生院院长
王定友 大山中心派出所所长
成 员:李 欢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马寿航 镇安监办公室负责人
黄 平 镇纪委办公室负责人
罗光华 镇综治服务中心负责人
王朝福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李 兵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沈光灿 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陈和敏 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辜德华 镇文明办负责人
陈祯丽 镇扶贫工作站负责人
田 威 自然资源所所长
罗占波 镇中心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文明办,由姜成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德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辜德华、江明刚、麻泽宇同志为成员,负责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暨“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检查、资料收集等日常事务工作。
办公室下设4个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组成成员及工作内容如下:
(一)示范引领工作组
组 长:姜成宽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副组长:保瑞镇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王德平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李 兵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辜德华 镇文明办负责人
陈祯丽 镇扶贫工作站负责人
各村(社区)支书
工作内容:
坚持“三个引领”,为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1.坚持规划引领,抓好系统谋划。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对于符合条件的群众建房申请,经过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统一安排在村民住宅建设区内进行建设,实现农民“预向找地”建房向村集体按规划及宅基地管理制度规划审批建房的转变。
2.坚持示范引领,推动先行先试。以普茶村为试点,打造一个乡村振兴示范点、示范推进,示范线要按照干净整洁、美丽宜居、特色精品三个基本标准打造,努力做到“一路一景观、村组有特色”,实现经济性、观赏性、实用性并举。完成时限:2023年4月3日前)
3.坚持制度引领,确保常态长效。合理组建各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队伍,发挥村规民约约束引导功能,深入开展文明家庭评选、人居环境“红黑榜”评比、文明积分兑换等活动,探索试行农户“门前三包”、设立“村庄清洁日”等制度不断提高村民维护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二)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组
组 长:保 瑞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副组长:王德平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李 兵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辜德华 镇文明办负责人
各村(社区)支书
工作内容:
深入实施“四大行动”,着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1.实施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聚焦农村问题户厕,紧紧围绕全市2013年以来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建设的农村问题厕所,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结合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规划,编制农村厕所革命专项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明确年度任务、时间节点、资金安排、技术路线、保障措施等,稳步推进问题户厕整改工作,加强过程管理,全面掌握进度,及时跟踪问效,确保建成一个、移交群众使用一个、整改完成一个。
2.实施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按照自然村(村民小组)全覆盖要求,明确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布局,配齐配足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设备,逐步提升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村(社区)保洁员配备机制和村庄保洁制度,按照每100户设置1名保洁员的标准,及时配齐村庄保洁员,逐步壮大农村保洁员队伍。
3.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污水处理厂安全检查行动,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措施,加强技术宣传,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常态运行。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由包保河(库)长统筹,责任村(居)加强联动,督导整治河(库)“四乱”问题,推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协同治理。
4.实施美丽村庄清洁专项行动。对“残垣断壁”、老旧破危房、问题厕所、杂乱搭建、违章搭建等不符合规划的建筑物进行拆除腾退,有序规划腾出的土地用途,逐步消化老旧破危房和历史存量违建。加强村庄风貌建设引导,因地制宜,依据规划进行拓新,通过建新房、通新路、植新绿、蓄新水等模式,做到“宜建则建、宜耕则耕、宜绿则绿”,实现土地利用效益最大化。
(三)文明建设工作组
组 长:姜成宽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副组长:王家波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保 瑞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王德平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马寿航 镇安监办公室负责人
辜德华 镇文明办负责人
各村(社区)支书
工作内容:
深入开展七项行动,全力推进文明乡镇建设工作
1.深入开展街面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街道流动摊点、占道经营、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顽瘴痼疾,由王德平同志牵头,公安、安监、市监、文明办等参与,着力开展整治。
2.做好农贸市场迁移行动。做到市场分区合理、划行规市、标牌规范、功能齐全,确保市场内外环境干净、整洁、有序。由王家波同志牵头,文明办、田湾居委会参与,共同做好迁移工作。
3.“飞线”治理行动。采取架空线缆、空中飞线剪除等处理方式,着力解决“空中蜘蛛网”问题。由保瑞同志牵头,具体对接督促移动、电信、联通等运营商强化常态化长效管理,从源头上杜绝“飞线”再次出现,切实提升街道容貌,消除安全隐患。
4.道路标识更新行动。由安监办牵头具体负责,对全镇主次干道标识标牌标线(路边禁停黄线、减速带)等进行摸底排查,着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定期做好维护管理,使功能更完善、交通更便利、环境更优美,推动全镇面貌和品质全面提升。
5.垃圾清运行动。科学合理设置垃圾转运箱,持续规范垃圾清运秩序,重拳出击大力整治乱摆乱放、乱排乱放、生活污水横流等乱象,加强清运设施管理维护力度。由王德平同志牵头,文明办、垃圾保洁公司参与。
6.志愿服务行动。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行为相关条例学习、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围绕文明创建主题,常态化开展文明劝导、“牛皮癣”整治、文明知识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以志愿服务力量推动文明创建走向深入。由王德平同志牵头,文明办具体负责。
7.群众文明素养提升行动。以全镇8个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为单元格,组织开展文明行为相关条例大学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中,让广大群众在参与中不断提升文明素养。
(四)党政机关文明创建组
组 长:王家波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副组长:王德平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李 欢 镇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辜德华 镇文明办负责人
工作内容:
一季度以波阳镇镇政府所在地为核心,全面动员、全面推进,按照“拆、扫、建”的方法,全面启动“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二季度以国道、省道、县道为轴线,向周边铺开,全面清理、全面推进;三季度在全镇各村(居)全面铺开,以“点”“线”向周边辐射,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最终达到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的效果。
1.环境卫生方面。镇政府公共区域,组织保洁公司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清理,实行全天候清洁保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确保政府大院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蜘蛛网、无杂草,确保厕所区域无明显异味。镇政府办公区域,由各股室站所负责同志自行安排,各办公室人员自行清理,彻底打扫室内外环境,清除垃圾污物,擦拭门窗玻璃,清除物品积尘,及时清理垃圾筒,确保办公区域无垃圾、无废纸、无烟头等不文明现象。
2.私拉乱接方面。3月15日前对镇政府墙面电线网线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确保无私接乱接的现象。
3.户外广告方面。镇政府大院内,由党政办公室牵头,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重新制定,确保鲜艳大气不陈旧,对老楼墙面的旧广告进行清理打整,内容全面更新。灯杆广告,由党政办牵头,对从综治办到野纳黑路口、到金钟山、野鸡巷路口的灯杆广告进行清理,重新布置宣传标语。牛皮癣,由文明办负责,组织人员对镇政府大院和主街道的牛皮癣进行清理,确保无死角死面。由党政办牵头,全面清理全镇辖区内关于十九大的标语,全部更换为党的二十大相关内容。
4.车位管理方面。镇政府大院内,重新规划停车位,标线不清的,重新划定,并对摩托车车位进行划定,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关于车辆停放,所有私家车辆、摩托车不能停在镇政府正面停车场,只能停放于镇政府后面停车场,由江明刚具体负责;所有公车停放时,车头朝外。
5.干部职工管理方面。各股室负责人牵头,加强对酒驾、醉驾、超员、超载、闯红灯、开车接打电话、不戴头盔、乱停乱放、随意掉头、变道、不礼让行人、不走斑马线等行为宣传力度,确保文明出行落到实处。由文明办牵头,拟定承诺书,所有干部职工签订。
以上工作,3月15日前全面完成。各村(居)每周开展环境卫生自查工作,将波阳镇村(居)环境卫生自检查表报镇文明。镇文明办每月组织一次对全镇8个村(居)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检查,通报各村(居)环境卫生不合格现象,限期整改;文明办针对检查不合格村(居)将再次检查,如未整改则全镇通报批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暨“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是一项涉及全镇的系统工程。各村(社区)要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细化工作内容,责任分解到人,确保工作有效实施。
(二)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各村(社区)坚持把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创建和“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落实主体责任,固化工作内容,形成长效机制,办公室负责跟踪督促,努力形成树立文明乡风的工作合力,承担起“推动创建文明乡镇、树立文明乡风”的职责,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生活观。
(三)加强督查指导。镇纪委、文明办要充分利用干部职工“业(劣)绩”档案管理机制,将采取实地督查、群众满意调查等方式,了解掌握各村(居)、各部门工作情况,把督查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工作履责不力、工作不实、问题突出的部门和村(居),严肃追究责任,存入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