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市)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5年前三季度,全市生产总值156.42亿元,按不变价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5.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5.32亿元,增长4.3%;第二产业增加值58.87亿元,增长5.3%;第三产业增加值72.23亿元,增长5.2%。
2025年前三季度全市生产总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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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
绝对数(亿元) |
比上年增长(%) |
占生产总值 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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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生产总值 |
156.42 |
5.1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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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产业 |
25.32 |
4.3 |
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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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产业 |
58.87 |
5.3 |
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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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产业 |
72.23 |
5.2 |
46.2 |
注:根据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规定和惯例,按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已对上年同期即2024年前三季度GDP和三次产业数据进行基准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