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仁市城镇燃气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及兴仁市城镇燃气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要求,2023年1月5日市住建局城镇燃气安全服务股工作人员对兴仁市粤华液化气站下山镇、新龙场镇、潘家庄镇供应站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检查发现供应站存在库房内未张贴存放区域标识,标牌;库房内堆放杂物;库房通风不良;未按区域存放液化气钢瓶;运输车辆使用不合格灭火器等安全隐患问题。就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市住建局工作人员现场下发了《城镇燃气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兴仁市粤华液化气站负责人立即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对存在隐患问题进行整改。要求兴仁市粤华液化气站举一反三,全面对本燃气企业所属供应站开展自查自纠,切实保障岁末年初城镇燃气平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