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人社事任〔2021〕2号
关于肖卓同志任职的通知
市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肖卓同志拟任大山镇卫生院副院长的报告》收悉,经2021年3月30日兴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
肖卓同志任大山镇卫生院副院长。
兴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