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人社事任〔2020〕21号
关于李昌明同志任职的通知
东湖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关于李昌明同志拟任职的报告》收悉,经2020年11月20日兴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同意:
李昌明同志任东湖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兴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