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自然资源局面向社会公众征求关于《兴仁市城镇住宅区地下车位(库)不动产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
公 告
为进一步规范兴仁市范围内城镇住宅区地下车位(库)登记颁证工作,切实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结合兴仁市实际,我局拟定了《兴仁市城镇住宅区地下车位(库)不动产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对该实施方案的意见。
公告发出之日起至15个工作日止
二、意见反馈
请将修改意见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电子邮箱(735101752@qq.com),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并在邮件标题注明“修改意见反馈”。
兴仁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19日
兴仁市城镇住宅区地下车位(库)不动产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修改版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