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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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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违法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处罚决定书文号

具体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

作出处罚决定书日期

备注

1

贵州铭龙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91520321314342660L

仁综执(社一)罚决字〔2023〕第08

该单位于202262日鉴定检测出具的兴仁市巴铃镇兴铃医院用房(住院部、门诊部)和兴仁市东湖街道东湖客栈用房报告数据与建筑物实际不符,导致鉴定检测结果不实的行为,违反了《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六)项的规定。

罚款

根据《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6

兴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530


2

贵州锦兴轻合金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91522322MA6E9D2R9J

仁综执(社一)罚决字〔2023〕第09

该单位于20182月至20235月在兴仁市巴铃重工区建设的“兴仁年产10万吨全铝家居型材、建筑型材、汽车工业型材一体化”项目,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组织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罚款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按合同价1.1%的比例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佰贰拾肆万捌仟肆佰贰拾贰元整(¥2248422.00)(计算方式为204402082.56×1.1%≈2248422.00元)的行政处罚。

224.8422

兴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530


3

兴仁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1522322MAAL0F8D2K

仁综执(社一)罚决字〔2023〕第10

该单位在兴仁市巴铃重工区负责施工的“兴仁年产10万吨全铝家居型材、建筑型材、汽车工业型材一体化”项目,因建设单位贵州锦兴轻合金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涉嫌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组织建设,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单位负有责任。

罚款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的行政处罚。

1.5

兴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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