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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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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兴仁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登鳌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詹伦、李汉清、王安玉英和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金孟雄,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赵乐际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州委八届八次全会、市委二届九次全会精神,贵州省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座谈会精神,全省人大“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市人民政府2024年1至10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殡葬改革(公益性公墓建设及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2024年10月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要求,全市人大系统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紧盯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依法履职尽责,依法开展监督,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会议强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执行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财税政策,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要对标对表省、州殡葬改革政策,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监督,强化宣传引导,增强群众殡葬改革意识,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助推全市殡葬改革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围绕全市产业发展需求和人民群众期盼,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与全市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积极争取相应政策支持,不断健全完善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要强化责任意识,增强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切实解决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决策部署,形成全社会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工作、履职尽责。

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负责同志,部分市二届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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