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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马马崖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见习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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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兴仁市马马崖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生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格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见习生5名。

三、报名资格及条件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贵州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艰苦边远地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贵州籍中职毕业生。见习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及参加过见习的人员。

四、以下人员不予聘用

1.曾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不适应工作被解聘或因违纪违法被开除的;

5.在职公益性岗位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7.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求职者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投递到指定邮箱(863322474@qq.com)即可;

2.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6315日;

3.联系电话:0859-6450601

(二)资格审查

须持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六、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须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具体面试时间及要求由用人单位电话另行通知。

七、聘用方式及工资待遇

(一)聘用方式

聘用期最长为一年,与兴仁市马马崖镇人民政府签订聘用合同,期满后,自动解除合同关系。

(二)待遇及要求

1.聘用为见习生的,按兴仁市现行见习生工资发放;

2.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经兴仁市马马崖镇人民政府考核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兴仁市马马崖镇人民政府有权随时给予解聘处理。

八、未尽事宜,由兴仁市马马崖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贵州省就业见习登记表.docx


兴仁市马马崖镇人民政府

20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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