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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马马崖镇人民政府见习生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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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兴仁市马马崖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见习生1,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面试、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募人数

见习生1名。

三、招募对象及报名条件

1.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贵州籍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

2.体貌端庄,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3.身体健康,纪律性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

4.见习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及参加过见习的人员;

四、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曾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不适应工作被解聘或因违纪违法被开除的;

5.在职公益性岗位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7.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其他不宜见习的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1119下午14: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下载并填写《贵州省就业见习登记表》投递到指定邮箱(863322474@qq.com

3.联系电话:18585648016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扫描件;

2.毕业证书扫描件;

3.因《登记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4.本次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由兴仁市马马崖镇人民政府完成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邮件或电话回复报名人员。

六、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须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具体面试时间及要求由用人单位电话另行通知。

经考察审核合格后的人员,审批后择优见习。

七、见习方式及补贴标准

(一)见习方式

1.见习期为12个月,与兴仁市马马崖镇人民政府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2.见习人员应自觉遵守见习协议及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就业见习单位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

3.见习人员因特殊情况需终止见习的,需提前1个月告知用人单位。

(二)补贴标准及要求

1.见习期间生活补助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760元/月)执行;

2.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不高于300元标准的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3.出差按单位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4.开展见习期间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将有权随时给予终止见习处理;

5.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出具见习鉴定材料,评估见习成效。

、未尽事宜,由兴仁市马马崖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贵州省就业见习登记表.docx



兴仁市马马崖镇人民政府    

20241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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