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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更正王清胜户房屋所有权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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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不动产公字〔202649


兹有权利人,王清胜,身份证号:52232219******0055,与房屋共有人夏冰,身份证号:52232219******1226,王清胜与夏冰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一房屋,原登记机关于201067日为王清胜与夏冰登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号:仁房权证东湖字第00012421号,房屋所有权人王清胜,房屋共有人夏冰,房屋所有权证上房屋坐落:东湖街道办事处长兴路西南侧022单元3层E1号,房屋建筑面积:139.85㎡,权利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房屋实际测量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坐落:贵州省兴仁市东湖街道办事处长兴路西南侧玉清苑022单元3层E1号。因原登记机关未在房屋所有权证上填发单位(签章)处盖章,现对该事项予以公告,公告后无异议将为房屋权利人王清胜与夏冰办理更正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房屋登记办法》和《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等法规的相关规定,我局对该事项予以公告,公告期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十五个工作日止。

特此公告 



兴仁市自然资源局    

202684日      

注:若在公告期内有异议的,请异议人到兴仁市自然资源局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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