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兴仁市薏品田园街道行政检查计划表

  • 字体
  • | 打印本页 |  关闭本页 |

<body> <p>This page uses frames, but your browser doesn't support them.</p> </body>  
兴仁市薏品田园街道行政检查计划表
序号 检查时间(月或季度) 预计时间及检查频次 检查主体 检查对象 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事项主要内容 检查方式 检查事项依据(权责清单)(法律依据) 备注(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1 每月1次 市监局、应急局、消防大队 辖区企业;如托管中心、酒店、民宿 对娱乐场所现场检查 1.消防安全:如灭火器材是否配备齐全,是否能正常使用,线路是否老化等。2食品安全:如食材是否新鲜,工作人员是否按规加工、储存等 现场检查 《贵州省消防条例》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抽查(比例)/全覆盖
2 每季度1次 市农业农村局 未经定点屠宰生猪主体 对未经定点屠宰生猪主体进行现场检查 对辖区屠户售卖猪肉酮体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定点屠宰 现场检查 《贵州省畜禽屠宰条例》 抽查(比例)/全覆盖
分享:
  • 上一篇
  • 下一篇
  • 相关信息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