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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兴仁市德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至界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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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不动产公字〔202622


兹有权利人兴仁市德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有一不动产坐落于贵州省兴仁市城南街道办事处荷花路东侧,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仁国用(2014)第06234号,面积:1010㎡;使用权类型:出让;用途:商业住宅用地。

20264月权利人到兴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提供了申请资料由贵州黔正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该《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上载明了该宗土地北至:沈家玉地界;东至:兴仁县众兴汽车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地界;南至:罗仕刚、徐贵花地界;西至:王勇军地界。现与沈家玉地界(北至)、罗仕刚、徐贵花地界(南至)宗地边界有争议,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文书号:(2020)黔2322民初3621号)明确了该公司与(南至)罗仕刚、徐贵花的宗地边界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文书号:(2025)黔23民再23号)明确了该公司与(北至)沈家玉的宗地边界。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房屋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等法规的相关规定,我局对该事项予以公告,公告期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十五个工作日止。若到期无异议,我局将为兴仁市德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兴仁市自然资源局

2026429

注:若在公告期内有异议的,请异议人到兴仁市自然资源局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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