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所各司其职、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健全制度体系。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水务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完善法律顾问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梳理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124项,明确履职要求和执法流程,实现执法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三是压实层级责任。将法治建设纳入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与水务业务工作同考核、同奖惩,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坚持学用结合,提升系统法治素养能力
一是强化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及涉水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核心学习内容,通过领学导读、专题研讨、案例分析等形式,全年开展法治专题学习6次,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法治理念入脑入心。二是全员学法。制定干部学法清单,全年开展会前学法10余次,组织线上学法培训2次、线下专题讲座2期,邀请法律顾问和水利系统专家授课,讲解执法实务、行政复议等重点内容;组织全局82名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学率、合格率均达100%,46名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和监督资格考试,46人顺利通过,目前全局取得执法资格人员41人。三是依法用法。主要领导带头学法讲法,全年开展专题讲法培训3次,带头参与法院庭审旁听1次,推动干部职工树立“执法必先守法”理念;在水务项目审批、水事纠纷调处、行政执法等工作中,坚持以法为纲,做到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全年未发生因决策不当引发的行政争议。
(三)依法履职尽责,规范水务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强化常态化执法巡查。健全执法巡查责任制,明确巡查责任主体和内容,对重点河段、敏感水域、水库堤防等区域加密巡查频次,全年开展日常执法巡查120余次;依托科技赋能,运用无人机巡查、视频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提高非现场监管能力,全年通过科技手段发现劝返防溺水2000余人次,实现精准监管。二是严厉查处水事违法行为。聚焦非法采砂、侵占河湖、非法取水、妨碍行洪、人为水土流失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执法行动2次,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9起,整改到位9起,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案件查处取得实效,全年未发生重大水事违法行为。三是规范行政执法流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程序,从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文书制作到处罚执行全流程规范操作,完善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年开展联合执法1次,检查市场主体1家,检查结果全部公开,全年无错办、乱执法案件,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四)深化普法宣传,营造全民护水法治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形式,推动涉水法律法规走进千家万户。一是抓住重要节点集中普法。结合“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6次,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品、现场答疑等形式,发放水法宣传资料1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15条,覆盖群众1000余人次。二是创新形式精准普法。在我市城东水厂建成水文化园,对我市水利工作历程、成就、全市水资源分布、水库建设、水文化普及、节水宣传等进行系统展示和宣传;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组织干部进村入企、进校园、进社区开展普法宣传3次,针对取水企业、河湖沿线群众开展精准普法,讲解水事违法行为法律后果,提升群众守法意识。三是结合工作常态普法。将普法宣传融入行政执法、项目审批、水事纠纷调处全过程,在执法办案中做好“说理式执法”,向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在洪水影响评价、取水许可、水土保持审批等工作中,同步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涉水活动。
(五)依法统筹发展,以法治保障水务工作提质。一是依法推进水务项目建设。2025年全市水务项目建设资金3.028亿元,涵盖防洪治理、水库除险加固、农村供水提质改造、中小河流综合治理等项目,所有项目均严格履行项目立项、招投标、环评等法定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五大程序”,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工程质量合格率100%。二是依法强化水资源管理。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依法开展取水许可审批,全年办理取水许可2件,完成水资源论证4项;全面推行用水权改革,依法规范用水权流转,强化地下水超采治理,严厉打击非法取水行为,全市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持续提升。三是依法做好民生水务工作。围绕农村饮水安全、河湖长制落实等民生工作,依法开展农村供水工程运维监管,全年开展供水检查50次,整改问题35项,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严格落实河湖长执法监管职责,推动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全年开展河湖巡查100余次,无新增问题,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四是依法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及时公开水务项目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信息5条,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及时、完整,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部分群众水法规知晓率不高,主动参与河湖保护、节约用水的意识不强,新媒体普法形式仍需创新;二是执法队伍综合素养仍有差距,部分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涉水法律法规、执法实务操作掌握不够熟练,科技执法、智慧执法能力有待提升;三是执法协作机制仍需完善,与综合执法、公安、检察等部门的联动衔接不够紧密,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的合力尚未充分发挥。
三、下步打算
一是持续强化法治思想引领。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抓好干部职工常态化学法,深入学习新修订的涉水法律法规,开展执法实务、行政复议等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完善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执法流程,深化“三项制度”落实,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优化执法人员配置,开展执法技能比武和案例研讨,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养;加大科技赋能力度,推进“智慧执法”建设,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实现水事违法行为精准防控。三是持续深化执法协作联动。健全完善与公安、检察、法院、综合执法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制度,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与流域管理机构、周边县(市)水务部门的跨区域联动,提升水事纠纷调处和重大案件查处能力,形成执法监管合力。四是持续创新普法宣传模式。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普法活动;创新新媒体普法形式,制作短视频、漫画等通俗易懂的普法作品,提升普法趣味性和传播力;深化“法律八进”活动,开展精准普法,推动涉水法律法规深入人心,营造全民知水、惜水、护水的良好法治氛围。五是持续以法治保障水务发展。将法治建设贯穿于水务项目建设、水资源管理、防汛减灾、农村供水等各项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推进水务改革发展,以高质量法治建设保障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为全市水安全、水生态、水资源保障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
兴仁市水务局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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