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兴仁市民政局2025年度撤销社会组织登记公告

  • 字体
  • | 打印本页 |  关闭本页 |

    经查,兴仁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管理的以下十二家社会组织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的规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的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规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予以下十二家社会组织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序号 社会组织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1 兴仁市茶叶协会 515223223221387154 兴民罚决字〔2025〕第01号 连续2022年、2023年、2024年未参检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撤销登记 2025年11月5日 兴仁市民政局
2 兴仁市果蔬协会 51522322MJY648801U 兴民罚决字〔2025〕第02号 连续2022年、2023年、2024年未参检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撤销登记 2025年11月5日 兴仁市民政局
3 兴仁市煤炭协会 515223226629692836 兴民罚决字〔2025〕第03号 连续2022年、2023年、2024年未参检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撤销登记 2025年11月5日 兴仁市民政局
4 兴仁市围棋协会 51522322MJT081578U 兴民罚决字〔2025〕第04号 连续2022年、2023年、2024年未参检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撤销登记 2025年11月5日 兴仁市民政局
5 兴仁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52522322356377538W 兴民罚决字〔2025〕第05号 连续2022年、2023年、2024年未参检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撤销登记 2025年11月5日 兴仁市民政局
6 兴仁市苗药救济研究中心 5252232252663725X8 兴民罚决字〔2025〕第06号 连续2023年、2024年未参检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撤销登记 2025年11月5日 兴仁市民政局
7 兴仁市博越职业培训学校 52522322MJY063897G  兴民罚决字〔2025〕第07号 连续2023年、2024年未参检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撤销登记 2025年11月5日 兴仁市民政局
8 兴仁市鲁础营乡七彩幼儿园 52522322MJT0827576 兴民罚决字〔2025〕第08号 连续2023年、2024年未参检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撤销登记 2025年11月5日 兴仁市民政局
9 兴仁市波阳镇堵拐学校 52522322095478268Q 兴民罚决字〔2025〕第09号 连续2023年、2024年未参检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撤销登记 2025年11月5日 兴仁市民政局
10 兴仁市大山镇启白喜洋洋幼儿园 52522322MJY076321P 兴民罚决字〔2025〕第10号 连续2023年、2024年未参检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撤销登记 2025年11月5日 兴仁市民政局
11 兴仁市城南街道办事处荷花幼儿园 52522322MJY386581Q 兴民罚决字〔2025〕第11号 连续2023年、2024年未参检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撤销登记 2025年11月5日 兴仁市民政局
12 兴仁市大山镇龙井乡村幼儿园 52522322MJY071619C 兴民罚决字〔2025〕第12号 连续2023年、2024年未参检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撤销登记 2025年11月5日 兴仁市民政局








   


  兴仁市民政局

 2025年11月5日

分享:
  • 上一篇
  • 下一篇
  • 相关信息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