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权利人:张宇,身份证号码:52232219******0108,有不动产坐落于贵州省兴仁市东湖街道办事处东湖新城3幢1单元2层3-1-2-2号,用途:成套住宅;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书号:黔(2023)兴仁市不动产权第0000734号,面积:111.7㎡。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上述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到兴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遗失补证登记,我局根据实际情况,现公告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房屋登记办法》和《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等法规的相关规定,我局对该事项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兴仁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4日
注:若在公告期内有异议的,请异议人到兴仁市自然资源局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
主办单位:兴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兴仁市园区管理办公室 兴仁市新闻中心 兴仁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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