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兴仁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2024—2026年)》《兴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仁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兴仁薏仁米品牌建设,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持、引导和激励作用,提高兴仁薏仁米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推动兴仁薏仁米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对产业园区内参与兴仁薏仁米品牌建设的相关经营主体进行奖补,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及范围
产业园区范围内(城南街道、屯脚镇、陆官街道、真武山街道、回龙镇、下山镇、巴铃镇、城北街道、东湖街道等9个乡镇<街道>),积极主动配合报名参加国际、国家级(省外)、省级、州级等薏仁米展销活动,并成功参展的经营主体,给予奖补;对认定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的经营主体,给予奖补;申报年被评定为国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经营主体,给予奖补。
二、奖补时间及标准
(一)展示展销类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国际性展会的,补助50000元/家/次;到省外参展的,补助10000元/家/次;到州外省内参展的,补助3000元/家/次;到市外州内参展的,补助1000元/家/次。
(二)品牌认证类
对认定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的经营主体,每个产品分别给予2.5万元、2万元奖励;证书续展的,每个分别给予1万元、0.5万元奖励。
(三)龙头企业申报评定类
对申报年被评定为国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经营主体给予奖补,原则上国家级不超过50万元、省级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
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按下列要求准备材料,向兴仁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办公室进行申报。
(一)展示展销类: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各类展示展销,且在展出过程中没有出现损坏兴仁薏仁米品牌的经营主体,如实填写(附件1),并附参与展示展销的官方文件、参展报名资料、展位确定资料、参展产品图片资料及其他辅助资料装订成册,报送兴仁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办公室审核,审核合格公示7天无异议后,及时拨付奖补资金。到场实际参展时间必须达到主办方的规定时间,提前离场或者未达到时间要求的,不能纳入奖补范围。
(二)品牌认证类:
经营主体如实填写(附件2),并附开展认证(续展)的薏仁米基地情况资料、认证(续展)的相关资料、取得的证书及其他辅助资料装订成册,报送兴仁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办公室审核,审核合格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及时拨付奖补资金。
(三)龙头企业申报评定类:
园区内当年申报并获得省级及以上认定的龙头企业填报(附件3),并附省级及以上认定的龙头企业文件,报送兴仁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办公室审核,审核合格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及时拨付奖补资金。
四、相关要求
(一)品牌奖补资金在规定的项目申报期限内,依据兴仁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办公室收到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提交完整资料的先后顺序安排,品牌奖补资金共计83.5万元,用完即止。
(二)申报主体在参加上述不同层次展会时,已获得相关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助的或其他项目预算的,不再重复申报,不重复享受补助。
(三)获补助的单位应当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不断提升农产品和企业品牌形象,努力提高农产品品牌社会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并自觉接受市农业农村局的监督。
(四)申报材料统一使用 A4 纸双面打印或复印,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报送兴仁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办公室。同时电子版材料以“申报单位全称+项目名称”为文件名统一发至邮箱:xrsnycyy@163.com,联系人:李文丞,电话:0859-6212106。
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
附件1:贵州省兴仁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展示展销奖补资金申请表.doc
附件2:
贵州省兴仁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品牌认证资金申请表.doc
附件3:
贵州省兴仁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奖补资金申请表.doc
兴仁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办公室
2025年9月24日
主办单位:兴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兴仁市园区管理办公室 兴仁市新闻中心 兴仁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兴仁市城北街道民主路20号 联系电话:0859-6212066 0859-6213699 邮编: 5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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