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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林业局1月行政处罚类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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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单位

(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责任人)

案件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决定日期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1

兴仁市恒毅矿业有限公司

陈波

兴仁市恒毅矿业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林地

行政处罚

违法占用林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处罚违法占用每平方米13元,共计罚款人民币肆万玖仟伍佰伍拾陆元(3812×13=49556元)整; 

3、限期异地补植复绿6亩。      

仁林罚决字〔2024〕

30号

2024.12.06

兴仁市林业局

2

黄付凯

黄付凯

黄付凯野外违规用火

行政处罚

野外违规用火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处罚人民币伍佰元(500元); 

3、自愿对失火烧毁的公益特殊灌木林地管护三年。

仁林罚决字〔2024〕

31号

2024.12.13

兴仁市林业局

3

雷凤婵 

雷凤婵 

雷凤婵野外违规用火

行政处罚

野外违规用火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处罚人民币壹仟佰元(1000元)。     

仁林罚决字〔2024〕

32号

2024.12.16

兴仁市林业局

4

王正保

王正保

王正保野外违规用火

行政处罚

野外违规用火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处罚人民币叁佰元(300元)。

仁林罚决字〔2024〕

33号

2024.12.20

兴仁市林业局

5

喻仲兴 

喻仲兴

喻仲兴滥伐林木

行政处罚

滥伐林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1、处罚人民币伍佰元(500)整;              

2、原地补植1亩杉木。  

仁林罚决字〔2024〕

34号

2024.12.27

兴仁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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