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取用水监督管理,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现将我局2024年度取水许可证核发(延续)、注销和吊销情况予以公告。
2024年取水许可证核发、注销、吊销公告.docx
兴仁市水务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