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西南州润扬矿业有限公司兴仁市潘家庄镇振兴煤矿: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对贵州省黔西南州润扬矿业有限公司兴仁市潘家庄镇振兴煤矿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根据《贵州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做好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复查工作的通知》《黔西南州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销号制度》等有关要求,现对贵州省黔西南州润扬矿业有限公司兴仁市潘家庄镇振兴煤矿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隐患内容:煤矿沿4号煤层(鉴定为自燃煤层)布置的12406采煤工作面在回采、回撤期间未按规定采取综合防灭火措施:煤矿编制的《贵州省黔西南州润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兴仁市潘家庄镇振兴煤矿防灭火专项设计》规定采用注氮和喷洒阻化剂作为综合防灭火措施,12406采煤工作面回采期间未按《贵州省黔西南州润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兴仁市潘家庄镇振兴煤矿防灭火专项设计》规定的“采空区中含氧浓度不大于10%作为注氮标准”进行注氮,查看煤矿2024年10月份以来的束管监测系统循环监测报告显示12406采煤工作面采空区氧气含量均大于19%,煤矿未采取增加注氮量等措施即进行继续作业,2024年10月份以来该采煤工作面共采煤2.3万吨;12406采煤工作面回撤期间未按《贵州省黔西南州润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兴仁市潘家庄镇振兴煤矿防灭火专项设计》规定的“采煤工作面回撤过程中,回撤一架液压支架喷洒一次阻化剂”要求进行喷洒阻化剂,回撤支架时实际未喷洒阻化剂,现场检查时已回撤51架液压支架。
隐患整改责任单位:贵州省黔西南州润扬矿业有限公司兴仁市潘家庄镇振兴煤矿
隐患整改责任人:赵忠银(矿长) 电话:18982359937
隐患督办责任单位:兴仁市能源局
隐患督办责任领导:郑云友(市能源局副局长)
隐患督办责任人:张琳琳、张涛、龙在云、李静、张海洋、陈应伍、陈松立、杨州、辛佳佶
兴仁市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2024年12月6日
主办单位:兴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兴仁市园区管理办公室 兴仁市新闻中心 兴仁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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