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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能源局行政处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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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能源局行政处罚公示
被处罚对象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事由 处罚决定 处罚依据 处罚时间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生效期 处罚名称 处罚机关 备注
贵州汉诺矿业有限公司兴仁县四联乡合营煤矿 黔(兴仁能源)煤安罚〔2024〕048号、
黔(兴仁能源)煤安罚〔2024〕048-1号。
1.顶板管理不到位;2.一采区3煤运输联络巷绞车提升装置松绳保护装置失效,松绳保护装置的横拉钢丝绳断开;3.从业人员违反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对贵州汉诺矿业有限公司兴仁县四联乡合营煤矿给予警告,合并处罚款人民币(大写)陆万贰仟元(¥62,000.00),对安全副矿长杨*强处罚款人民币(大写)捌仟伍佰元(¥8,500.00),并警告。 1.《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2.《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
2024年11月25日 91520000MA6EFH**** 邵*华 2024年11月25日 贵州汉诺矿业有限公司兴仁县四联乡合营煤矿涉嫌“ 1.顶板管理不到位;2.一采区3煤运输联络巷绞车提升装置松绳保护装置失效,松绳保护装置的横拉钢丝绳断开;3.从业人员违反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违法违规案。 兴仁市能源局
贵州汉诺矿业有限公司兴仁县四联乡合营煤矿 黔(兴仁能源)煤安罚〔2024〕049号、
黔(兴仁能源)煤安罚〔2024〕049-1号、
黔(兴仁能源)煤安罚〔2024〕049-2号、
黔(兴仁能源)煤安罚〔2024〕049-3号、
黔(兴仁能源)煤安罚〔2024〕049-4号、
黔(兴仁能源)煤安罚〔2024〕049-5号。
现场作业人员违反《一采区3煤运输巷与1106回风巷三岔口维修安全技术措施》作业。 对贵州汉诺矿业有限公司兴仁县四联乡合营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大写)壹万柒仟元整(¥17,000.00)并警告,对矿长李*兴处罚款人民币(大写)叁仟捌佰元整(¥3,800.00)并警告,对生产副矿长王*水处罚款人民币(大写)叁仟捌佰元整(¥3,800.00)并警告,对综掘二队副队长康*宝处罚款叁仟捌佰元整(¥3,800.00)并警告,对现场安全管理员和班组长顾*处罚款人民币(大写)叁仟捌佰元整(¥3,800.00)并警告,对综掘二队工人顾*处罚款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2,000.00)并警告。 1.《煤矿安全规程》第八条第三款;
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
2024年11月25日 91520000MA6EFH**** 邵*华 2024年11月25日 贵州汉诺矿业有限公司兴仁县四联乡合营煤矿涉嫌“现场作业人员违反《一采区3煤运输巷与1106回风巷三岔口维修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违法违规案。 兴仁市能源局
贵州汉诺矿业有限公司兴仁县四联乡合营煤矿 黔(兴仁能源)煤安罚〔2024〕050号、
黔(兴仁能源)煤安罚〔2024〕050-1号、
黔(兴仁能源)煤安罚〔2024〕050-2号。
1.矿长及机电副矿长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2.煤矿机电设备检查维护不到位。 对贵州汉诺矿业有限公司兴仁县四联乡合营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大写)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对矿长李*兴处罚款人民币(大写)壹万柒仟元整(¥17,000.00);对机电副总工程师(原机电副矿长)张*营处罚款人民币(大写)壹万柒仟元整(¥17,000.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2024年11月25日 91520000MA6EFH**** 邵*华 2024年11月25日 贵州汉诺矿业有限公司兴仁县四联乡合营煤矿涉嫌“ 1.矿长及机电副矿长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2.煤矿机电设备检查维护不到位。”违法违规案。 兴仁市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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