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兴仁市范围内城镇住宅区地下车位(库)登记颁证工作,切实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结合兴仁市实际,我局拟定了《兴仁市城镇住宅区地下车位(库)不动产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对该管理办法(试行)的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公告发出之日起至30个工作日止。
二、意见反馈
请将修改意见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电子邮箱(735101752@qq.com),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并在邮件标题注明“修改意见反馈”。
兴仁市城镇住宅小区地下车位(库)不动产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修改).docx
关于《兴仁市城镇住宅区地下车位(库)不动产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doc
兴仁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5日
主办单位:兴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兴仁市园区管理办公室 兴仁市新闻中心 兴仁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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