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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自然资源局面向社会公众征求关于《兴仁市城镇住宅区地下车位(库)不动产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意见(补充)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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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兴仁市范围内城镇住宅区地下车位(库)登记颁证工作,切实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结合兴仁市实际,我局拟定了《兴仁市城镇住宅区地下车位(库)不动产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对该管理办法(试行)的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公告发出之日起至30个工作日止。

二、意见反馈

请将修改意见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电子邮箱(735101752@qq.com),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并在邮件标题注明“修改意见反馈”。


兴仁市城镇住宅小区地下车位(库)不动产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修改).docx

关于《兴仁市城镇住宅区地下车位(库)不动产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doc




兴仁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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