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是一项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对统计改革发展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连续出台了《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为夯实统计基础工作,确保数据质量、防惩统计造假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此次《统计法》的修订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方向性,对于推进统计事业更好服务新时代新征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统计调查系统要以抓好新修订《统计法》宣传贯彻为契机,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以法治思维助推统计调查事业向前迈进,用优质的统计调查数据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政治建设,把统计法治摆在突出位置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党的事业面临许多新形势新任务,突出统计法治的建设,确保统计工作行稳致远,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统计支撑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我们要胸怀“国之大者”,充分认识统计法治的政治属性,聚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战略目标和中心任务,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把准统计法治建设的方向,坚持把统计法治融入统计调查工作日常,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齐推进。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把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在学深悟透、入脑入心上下功夫,并围绕主要统计任务常态化开展好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数据质量核查,不断提升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升法治水平
要坚持理论学习,作为统计部门,要始终坚持把《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纳入干部学习内容,同时串联起《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纳入“统计造假”的内容,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要坚持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不断深化干部职工对统计造假极端危害的认识,引导干部职工旗帜鲜明地与统计造假作斗争。要坚持纵深推进统计法治宣传,凡是统计业务培训会,必须开展统计法治学习,到点到户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的同时,送法入企、送法入户,充分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宣传日集中开展宣传活动,不断提升统计法治知晓率,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有计划性培养统计执法力量,不断扩充基层统计执法队伍力量,提高依法治统专业化水平。
三、做实统计监督,严防统计造假
当前,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依然薄弱,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淡薄、统计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现象依然突出。做实统计监督,严防统计造假需要长期坚持。一方面要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具体统计调查业务工作,找准找实数据容易失真失实的风险点,强化流程管控,常态化开展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加强对调查对象、统计人员业务培训,解决好能力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强化统计造假惩处惩戒的威慑作用,扎实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利用执纪问责的利剑扭转错误政绩观,对虚报、瞒报、漏报统计数据的行为产生威慑,牢牢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