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兴仁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
业务电话:6211871,监督电话:6218929
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时间)
承诺期限:8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时间)
附件:
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
1.《备案登记证明》(一式两份);
2.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承诺书;
3.加盖经营者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经营场所的租赁协议或房产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