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具体要求为:
- 补贴对象
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 补贴范围
按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
- 补贴期限
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当月起实际缴纳月数进行补贴,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申请单位需提供资料
- 申请单位(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 申请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符合补贴条件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 毕业证复印件;
- 劳动合同复印件;
- 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打印当年年度报告
名词解释:
- 高校毕业生:是指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 民营经济组织:是指除了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外商和港澳台商独资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统称,包括国有民营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混合所有民营经济、民营科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