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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立新龙场镇 联庄幼儿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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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部署,合理利用资源,新龙场镇联庄幼儿园由联庄小学改造已达到基本办园条件,即将投入使用,结合辖区中心校报告及当地政府意见,经局研究决定,同意设立新龙场镇联庄幼儿园。为促进新增幼儿园的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同意设立“兴仁市新龙场镇联庄幼儿园”

幼儿园名称:兴仁市新龙场镇联庄

幼儿园地址: 兴仁市新龙场镇联庄村丫口上五组

性质:公办幼儿园

办园层次:学前教育

办园规模:3个班90

城乡类别:乡镇二类园

二、工作要求

(一)组织做好开园准备工作,办园过程中,必须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开展幼儿教育工作

(二)因地制宜打造园所文化,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创设育人环境,积极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三)规范财务管理, 健全财务制度,执行收费政策,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四)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加强安全工作,做好食品卫生和各种疾病、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五)幼儿园隶属辖区中心学校直接管理,接受上级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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