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兴仁市适龄残障儿童入学工作,根据我市残疾人教育工作实际,现将兴仁市特殊教育学校 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具有兴仁市户籍或在兴仁市各街道派出所办理居住证且实际居住兴仁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6-15岁(一到九年级含转插生)听障儿童少年。
2.被确诊为智力残疾、自闭症、多动症等具有基本生活自理能力的多重障碍儿童,父母(监护人)有接送能力。
二、报名方法
1.由家长(或监护人)带孩子到兴仁市特殊教育学校现场报名。报名时由特殊教育专业教师进行面试,学校根据报名与面试情况确定是否试读。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户口簿及复印件(有户主页和报名儿童相关信息页);
(2)残疾证及复印件;
(3)近1个月内县级以上医院常规体检材料及复印件,须含基础体检、血常规、肝功二项、心电图、胸片(或肺部 CT);
(4)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孩子姓名);
(5)预防接种本(卡)。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6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兴仁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务处(原兴仁市第四小学)。
四、收费情况
1.学校免收学杂费、免收教科书费、免收住宿费和生活费。
2.在校学生符合条件的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3.每生每年100元保险费(家长自愿)。
五、招生要求
1.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需要,确保学生健康、安全,孩子如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癫痫病、心脏病或其他重大疾病,家长在报名时应如实告知学校。如有隐瞒,学校将不予接收试读,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自负。
2.所有新生都需要2个周试读期。试读期间,学校将视孩子情况可要求学生家长全程陪读。试读期满后经兴仁市特殊教育学校对入学学生进行能力评估,根据学生能力评估情况进行入学安置建议(“随班就读”“特校就读”“送教上门”)。
3.能适应学校集体生活的,可正式录取;不适应学校生活的,转为居住地乡镇(街道)送教服务。
4.听力障碍类根据招生情况决定是否开班,招生数达到开班要求则开班,如招生数达不到开班要求,学校将推荐到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就读。
5.未尽事宜,家长报名时可具体咨询。
罗主任 胡主任 陈老师